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
田阳设立“书记县长奖”
广西日报田阳讯 “县里出台这个政策,不仅在精神上褒扬,物质上奖励,还在政治上、生活上、事业上、工作上给我们撑腰鼓劲,我们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干劲更高了。”9月26日,田阳县那满镇光琴村第一书记罗国照说。
根据中央、自治区意见精神,田阳县结合本县实际出台《激励干部十条办法》,通过设立“书记、县长奖”,对在急难险重一线工作中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激励,营造勇于担当、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该县对在脱贫攻坚等重要领域和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授予“书记、县长奖”,连同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单位或个人在全县内予以通报表扬。对荣获“书记、县长奖”的单位以及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等的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可评为“优秀”,提高该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率和年度绩效考评奖励系数,并追加安排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对荣获“书记、县长奖”的干部除了年度考核可评为“优秀”外,还可以与获得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个人一样,在绩效奖励上适当增加系数,实现精神物质双激励。
除了精神物质双激励,该县将荣获“书记、县长奖”或年度考核连续3年以上被评定为“优秀”的干部一并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在职位空缺、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提拔使用荣获“书记、县长奖”的干部。对荣获“书记、县长奖”的干部因家庭生活困难或遭受重大变故给予关怀帮扶,在其子女教育、休假、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方面给予照顾倾斜。
此外,该县还规定对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引发的各种上访、举报及时澄清事实,为想干事、能干事、依法办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因坚持原则而受到诬陷、诽谤、陷害的干部,及时调查核实,澄清正名,并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诽谤诬陷者,打击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莫有合 黄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