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广西文化艺术中心下月迎客 记者探营带您玩转新馆

2017-12-28 18:01:58 | 来源:南宁晚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广西文化艺术中心下月迎客 记者探营带您玩转新馆

  【旅游文体-头图】【热门文章】【旅游文体-文字列表】广西文化艺术中心下月迎客 记者探营带您玩转新馆

  广西文化艺术中心的独特造型与不远处的南宁大桥相呼应(此图为黄维业摄,其余图片由本报记者程勇可摄)

  不少途经南宁大桥的市民,都会被桥南侧3座造型独特、巍峨壮观的白色半圆形建筑给吸引。这如同“三座喀斯特地貌的山峰穿过云层”的美丽建筑,就是广西文化艺术中心。记者昨日从广西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获悉,目前,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将于明年1月3日正式投入使用并举行首场新春音乐会。

  喀斯特地貌所形成的抛物线山体曲线优美,宽大的外伸屋顶将三座单体建筑融为一体,营造出群山间烟雾缭绕的“悬浮”感,大型人工湖水面映出建筑物的迷人倒影……昨日上午,记者在广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现场看到,工程内部已经全部完工,外围道路、绿化等正在进行收尾工作。由歌剧院、音乐厅、多功能厅形成的文化艺术中心建筑群和文化交流配套设施隔水相望,两端由两条桥梁连通,依山傍水的生态景致和具有壮乡风情的建筑群相得益彰。

  据介绍,广西文化艺术中心将于明年1月3日正式投入使用,由中国爱乐乐团奏响首演季的“序曲”。首演季将持续到明年6月,将举行音乐会、歌舞剧、儿童剧等多种艺术类型的精彩演出共50余场。市民可通过广西文化艺术中心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在线选座、订票,也可以到文化艺术中心的售票中心现场购票。

  广西文化艺术中心具备承办国际一流水平的文艺活动的能力,能够举办大型民族歌舞剧和原生态艺术表演、各类高雅艺术和文艺表演、音乐会和晚会,将成为广西功能最齐全的文化艺术中心,对提高群众文化艺术素养,推动广西南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扩大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文化交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建成之后,将成为南宁“新名片”“新地标”。

  ■记者探秘

  广西文化艺术中心位于南宁五象新区平乐大道西面、南宁大桥南桥头西侧,项目净用地244.29亩,总建筑面积约37.8万平方米。这是一个集演艺、会议、展示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大型文化综合体,包含文化艺术中心、配套工程和人工湖。

  其中,文化艺术中心总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包含有1800座的大剧院、1200座的音乐厅、600座的多功能厅,是广西体量第一大的艺演场馆,具备接待世界一流艺术表演团体演出的条件和能力。

  ●音乐厅

  【旅游文体-头图】【热门文章】【旅游文体-文字列表】广西文化艺术中心下月迎客 记者探营带您玩转新馆

  走进音乐厅,你会发现这里只有小小两个音响,而这两个音响还仅是供报幕员使用。音乐厅在设计时采用特殊设计,让台上的声音可以传播到大厅的每个角落,演员在这里演奏或演唱,都不需要使用话筒等音响设备,就可以让台下的每一个观众享受到视听盛宴。

  音乐厅可容纳1200名观众,具有接待世界著名交响乐团演出的能力,配备大型管风琴、12英尺钢琴等大型乐器,满足交响乐、大型音乐会等演出的要求。座椅定位也做到不同观众席接收的音效基本无差别。

  大型管风琴是音乐厅的“镇厅之宝”,设计为电动开闭式结构,安装62个音栓、不少于3000根音管。据悉,管风琴属于气鸣式键盘乐器,距今已有2200余年历史。它音量洪大,气势雄伟,音色优美、庄重,并有多样化对比,能模仿管弦乐器的效果,能演奏丰富的和声。

  ●大剧院

  【旅游文体-头图】【热门文章】【旅游文体-文字列表】广西文化艺术中心下月迎客 记者探营带您玩转新馆

  大剧院设1800座观众席,设有3层楼座,整个大厅营造出富丽堂皇的艺术氛围。剧场设有3个舞台,形成品字形,当一个舞台使用完毕时,可以直接沉到地下,让其他舞台滑动到主舞台位置,可以有效减少舞台布景更换的时间。舞台面积约600平方米,可满足大型歌剧(包括民族歌剧和西洋歌剧)、交响乐、大型音乐会等演出的要求。

  舞台灯光音响系统主要包含提词字幕系统、视频系统、音响系统、舞台返声与效果系统等,专业性非常强。设计有隐藏式高功率可控声柱扬声器全套系统,为国内首创。

  ●多功能厅

  【旅游文体-头图】【热门文章】【旅游文体-文字列表】广西文化艺术中心下月迎客 记者探营带您玩转新馆

  多功能厅主要用于各种形式的演出,例如戏剧、中国戏曲、时装秀或小型音乐会等,可容纳600名观众。其舞台可转换为7~8种不同的类型,如传统的镜框式舞台、T型台、三面座席式舞台或天桥式舞台等,适合举办各种戏剧和时装表演等活动。

  舞台机械由一套电动吊杆系统组成,用于幕布、装饰物以及剧场内灯光和音响设备的悬吊。入口大厅呈高冷色调,主要材料为石材和实木。(记者 韩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