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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建治尘长效机制 空气质量在省会城市中排前列

2017-12-14 15:33:44 | 来源:南宁晚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两点一线”污染大整治、工业及交通排放污染大整治、焚烧烟尘污染大整治、工程车辆扬尘污染大整治、裸露土地扬尘污染大整治……昨日,南宁市印发《南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建立治尘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扬尘污染治理新格局,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大提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至今年底,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5%以上,环境空气质量在省会城市排名前列。

  建设工地实现施工“6个100%”

  《方案》要求,落实建设施工降尘措施,实现施工工地100%围挡、裸露黄土100%覆盖、运输渣土车辆100%洁净、工地出入口100%硬化、产尘工序100%湿法作业、视频监控100%安装“6个100%”。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包括无证施工工地),重点是土方工程和扬尘工地,纳入网格化管理和24小时视频监控。重拳整治建成区范围内土方作业扬尘污染,市区建设工程严格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砌筑、抹灰以及地面工程严格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加大五象新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

  严格规范消纳场管理。统一规范消纳场建设标准,实现工地出入口100%硬化、产尘工序100%湿法作业、裸露黄土100%覆盖、运输渣土车辆100%洁净、视频监控100%安装、满容区域100%复绿“6个100%”。严格规范搅拌站(车)管理。组建联合执法队,重点查处昆仑大道、长虹路、安吉大道、沙井大道、白沙大道、平乐大道、玉洞大道、五象大道等重要道路混凝土搅拌车抛撒滴漏、违反现行规定通行的行为。

  依法严惩超标排放或偷排漏排

  《方案》要求,强力整治工业排放污染。超标排放或偷排漏排的,依法进行严惩,情节严重的由辖区政府责令停业、关闭;加强对季节性生产企业(制糖、淀粉)和水泥、砖瓦、陶瓷、玻璃等企业的监管,督促季节性生产企业在生产前必须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修、调试。加强生产期间现场监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严控机动车尾气排放。继续推进南宁市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确保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南宁市2017年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

  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重型运输车辆和船舶尾气排放污染进行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油品交易及使用。加强对机动车尾气的监测。不定期出动流动监测车对拥堵路段机动车尾气进行监测分析,鼓励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实现“零火点”

  《方案》要求建立生物质和垃圾焚烧巡查、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制定综合利用方案(政策),建立巡查制止火点机制。把严控秸秆和垃圾焚烧的责任压到村(社区)一级。严控生物质分散燃烧,加大对焚烧秸秆、树叶等生物质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力争实现“零火点”。

  严控随意焚烧垃圾行为。加大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及河流沿岸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大力整治露天焚烧垃圾的环境违法行为。改进基层垃圾处理方式,强化垃圾清运处置工作,做到日产日清,消除因清运不及时而造成焚烧垃圾的乱象。

  明年起逐步推广新型智能密闭车

  大力整治“泥头车”扬尘行为。大力推广新型智能密闭化运输车辆。从明年1月1日起,逐步放开并规范渣土白天运输,分批划定、逐步扩大新型智能密闭化车辆运输范围。此外,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发挥扬尘治理视频系统的监控作用,严厉查处泥头车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遗撒泄漏、带泥上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及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完善责任追溯机制,加强源头联动监管。

  强化散体物料车治理。加大公路巡查频次,严格检查运载渣土、煤渣、砂石等容易脱落、扬撒粉尘物料的车辆,及时纠正和依法处置车辆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污染公路的行为。实行联动惩处,对放行违规车辆的采石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等散体物料装载场进行责任追溯。落实治超“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重点打击“百吨王”、超载农用车等违法车辆。

  同时,加强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污染治理,加强已完成收储的储备用地扬尘治理以及加强停车场扬尘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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