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人等红绿灯被狗咬伤 饲养动物要妥善管理看护
这两起宠物伤人纠纷,肇事宠物的主人均被判赔钱
自家的爱犬咬伤人,害人也害己
核心提示
骑电动车等红绿灯时,居然被旁边搭乘电动车的狗狗咬伤;因为担心自己的狗被另一条小狗咬伤,结果自己反而被咬了……12月8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公布两起饲养动物导致的损害纠纷,在这两起案子中,伤人宠物的主人都不肯认账,最终法院判定他们都要赔偿伤者医药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南宁市养狗的市民越来越多,这两起案件提醒养狗者,饲养狗狗,就要妥善管理看护好,不然狗狗伤人,主人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案例一
等红绿灯时被狗咬伤 男子获赔400元精神损失费
60岁的老郑被狗咬伤了,而且还是骑着电动车等红绿灯时被咬的,这是怎么回事?
去年7月4日下午,老郑骑着电动车回家,在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莫屋坡的十字路口停车等红灯时,突然被旁边一辆电动车踏板上的狗咬了一口。老郑疼痛难忍,赶忙赶到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注射狂犬疫苗,花去430.4元。
老郑说,医生叮嘱他,要分5次进行注射疫苗,并全休一个月。事后,他找狗主人龙某协商赔偿,但对方却不予理睬。后来,老郑得知,龙某并非狗的主人,他也是帮朋友邱某照看的,所以不愿承担赔偿责任。今年6月,老郑一气之下将龙某和邱某一起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共6000多元。
对此,龙某和邱某认为,狗对老郑造成的伤害十分轻微,也不存在追咬的情形。两人声称已经帮老郑支付过医药费了,但却拿不出证据证明。
法院认为,邱某委托龙某帮照看狗,龙某作为狗的合法占有人,具有妥善管理狗的义务。但龙某携带狗进入公共场所,并未为狗戴嘴罩,未尽到安全维护义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老郑虽受伤较轻,但被狗突然咬伤,会造成惊吓、恐惧等精神伤害,所以,老郑要求的精神损失费应该予以支持,不过老郑主张的金额过高,法院裁决认为,精神损失费以400元为宜。
近日,法院正式判决,龙某赔偿老郑医药费与精神损失费共88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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