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北海舰队某作战支援舰支队集体婚礼现场。
23对新人在亲人和官兵祝福的目光中挽手踏过红毯,走向舞台。
新人拥吻。
支队领导为新郎颁发佩戴和平使命纪念章。
10月19日,青岛栈桥之畔,碧海蓝天,海风轻拂。几只海鸥探着脑袋盘旋在军舰上空,似乎因为23对新人的婚礼显的格外欢乐。
这一天,北海舰队某作战支援舰支队的官兵把军舰装饰成一个浪漫的婚姻殿堂,为因任务推迟婚期的官兵举办一场隆重的婚礼仪式。
“持续推进‘暖心惠兵’工程,不断增强官兵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部队凝神聚气能打胜仗的劲头和信心就会越来越足!”近年来,该支队使命多样、任务繁重,官兵常年奔波在一线,他们中不少人因此而延迟了婚期。支队党委决定,为他们举办一场集体婚礼,弥补他们爱情上的遗憾,让有情人终成眷属。
激动人心的时刻就要到来!10时08分,23对新人在亲人和官兵祝福的目光中挽手踏过红毯,走向舞台。
部队官兵表演的开场鼓喜气洋洋,送上了他们朴实的祝福。一首男女对唱《祝福你们》献上了对新人们真切的祝愿,也开启了这段难忘的爱情见证。
参加婚礼的青岛市民政局领导作为证婚人,为新人们颁发结婚证书,并祝福他们:在今后的日子里相亲相爱,相濡以沫,携手在爱的大海上中开启美好生活。该支队领导作为主婚人上台致辞,并为新郎们颁发佩戴和平使命纪念章。
“面对军舰,以舰为媒,我愿意做你的丈夫,像呵护战舰那样呵护你,像捍卫海疆一样守护我们的幸福……”
“面朝大海,以海为证,我愿意做你的妻子,加入军嫂队伍,支持你的事业,尊重你的选择,做你坚实的后方……”
这是新人的誓言,也是军人的誓言,他们把对国家的忠诚和使命扛在肩上,也把对爱情的忠诚和信仰烙在心底
深情又铿锵的爱情宣誓后,威武英俊的新郎拿出戒指,将这爱情的信物缓缓戴在新娘的无名指。在舒缓的音乐中,23个美丽的姑娘身为今天的新娘,作为日后的军嫂,拿起话筒与大家分享着一段段来之不易的感情,和一个个令人潸然泪下的军恋故事。
身着海军白礼服的新婚夫妇徐东杰和赵光政格外亮眼。他们从军校到基层,既有同窗之情又有战友之谊。从相识到相爱,缘于他们一身的浪花白,事业在大海。
军人的爱情随着一次次远航在不断长跑,本在2015年年初定好的婚约,却因各项大型任务推迟。去年12月,赵光政原打算在爱人任务凯旋之时向她求婚,给她一生的交代。可命运弄人,一纸命令,赵光政所在的军舰转隶到东海舰队,婚期一推再推……
而在今天,他们在战舰之上,大海之中,被这场支队党委为他们精心准备的婚礼深深感动着。徐东杰做梦也没有想到,从儿时就幻想的浪漫婚礼,是以这种独特的方式进行......
该支队测量兵常年奔波在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岭、海岛滩涂。基本都是初春出测深秋归,他们很多连爱人穿裙子的样子都看不到。主持人特意将话筒给一旁的测量兵张烨。这个皮肤黝黑的北方汉子向新娘真情告白:“老婆,你今天真美!感谢你选择了军人,选择了我。因为海测兵岗位的特殊性,我陪伴你的时间会很少,家里的重担也不能替你分担,今后的日子里,你辛苦了!”
此时的妻子林玉琼紧紧牵着他的手,深情而坚定地对张烨说:“老公,你在部队好好干,这个家有我,你放心!”
“新郎们,可以接吻你们的新娘了!”司仪的话音刚落,台下顿时热闹起来。
“亲一个!亲一个!”在台下战友的鼓动中,一个个浪花白的热吻着眼前美丽动人的新娘子。此时,温暖的阳光洒在笔挺的军装和圣洁的婚纱上,空气中弥漫着浪漫与温馨的气息,台下的父母看着儿女们的幸福时刻,悄悄流下骄傲和感动的热泪。
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支队还精心为新人们准备签名墙,留下他们对婚姻地久天长的见证,在若干年后兑现他们的爱情宣言。
11时30分,军舰鸣笛,五彩斑斓的气球承载着喜悦和感动飘上天际,婚礼圆满礼成,23对新人从此登上了爱情快车。
(王蕾 李秀林 张子栋 摄影报道)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