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助推“广西制造”走向国际
“在广西贸促会的助推下,广西工业器材行业获得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广西工业器材城董事长苏宁深有感触。
4月18-22日,广西贸促会组织区内25家和区外17家企业赴越南参加第27届越南国际贸易博览会,现场成交额1200万元,意向合同4700万元。广西工业器材城共有12家企业参展,收获满满。回国后,广西工业器材城负责人立即召开相关企业座谈会,研究展览后续事宜。6月,器材城的8家企业又赴越南,在落实订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洽谈在越建立五金机电展示中心事项。9月,器材城举办采购节活动,邀请越方40家采购商到会。10月,器材城多家公司参加越南工业博览会,“斩获”颇丰。目前,广西工业器材城已与越南120家专业采购商达成合作协议。
“广西贸促会牢牢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帮助区内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高附加值和具有竞争优势的‘走出去’企业,熟悉当地法律法规、经贸政策、办事路径、市场环境等先导信息,预防风险,维护企业在当地经营活动的合法权益,扩大‘广西制造’的影响力。”广西贸促会会长何小玲介绍。
今年1至10月,广西贸促会共组织了96家企业赴境外参加14个国际展览会,展出面积2154平方米,现场成交金额4000万元,意向合同2亿元;主办1个国内展览会,参展企业600家;组织94家企业参加8个国内展览会,展出面积4.2万平方米。
在广西贸促会的帮助下,我区不少企业大踏步迈出“走出去”的步伐,“广西制造”的美誉在国际上日渐传开。
B 跨境电商平台带“火”榴莲
“通过中国-东盟跨境电商平台,泰国的‘金枕头’榴莲在中国卖‘火’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购经营中心副总经理卢厚飞说起销售榴莲,语气里有掩藏不住的兴奋。
该公司通过到泰国原产地深入考察,认为当地的“金枕头”榴莲值得推广销售,于是全力以赴策划了一次销售活动。依托苏宁易购超市、苏宁苏先生、中国-东盟跨境电商平台、苏宁易购等多方面联合推广,通过社交网络多点传播、达人分享等各种营销手段,一时间泰国“金枕头”榴莲在中国热卖,仅8月18日就销售出12万个。“关注此活动的客户有20%以上下单购买,客户好评率达97%以上。”卢厚飞说。
中国-东盟跨境电商平台由中国贸促会及东盟各国家工商会联合主办、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秘书处与苏宁云商集团承办、苏宁海外购提供运营支持,通过电子商务网站的形式连接东盟各国的供应商和中国的消费者,促进各国特色商品在中国消费市场的在线推广和销售。目前,有9个东盟国家的商品在该平台上实现在线销售,包括东盟国家的特色水果、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百货和美妆个护等。2016年8月至今年10月31日,该平台共完成交易150万单,累计完成销售额4070万元,平均单月销售约290万元。
“如今东盟国家的投资者正纷纷把投资转向电商产业,中国-东盟电商平台将会在国际电商市场上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泰国工业联合会副主席宋悦·唐米拉说。
“中国企业尤其是广西本地企业,也可以依托中国-东盟跨境电商平台,与东盟各国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卢厚飞说。据悉,从8月份起,该平台已开始积极筹备,全力以赴组织“双11”专场营销活动。
C 为企业创造更多良机
7月18日,广西贸促会为南宁培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功签发首单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E),为企业减免近2000美元关税。“签发FORM-E可以帮助我们降低交易成本,强化产品价格优势,提升国际竞争力,谋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该公司销售经理吴旺鞘说。
目前,广西贸促会已可签发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中国-瑞士、中国-东盟等12个区域性贸易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进一步提升了“广西制造”的国际竞争力。
近年来,该会积极引进更多的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和平台,为广西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多良机。
2004年以来,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已连续举办14届,共举办了上百场工商界经贸活动,主题和议题紧扣中国和东盟双方关注领域,促进双方政商对话和经贸合作。通过举办东盟国家领导人与中国企业CEO圆桌对话会,促成中国企业在越南、印尼等东盟国家达成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合作金额累计超过400亿美元。
9月14日,广西贸促会与澳大利亚国际商会签署合作协议,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据悉,近3年来,东亚商务理事会中国委员会联络办公室、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联络办公室相继落户广西,进一步拓宽了我区与东盟、东亚工商界的合作渠道,将服务范围由中国-东盟“10+1”拓展到“10+6”乃至更大区域。
此外,广西贸促会在巩固和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及东盟合作的同时,加强与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和日本等“10+6”区域内国家的经贸合作,巩固欧美传统市场,拓展俄罗斯、南美、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更广泛地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为广西企业参与国际经贸合作开拓新空间、提供新平台、创造新机遇。(记者 简文湘 通讯员 聂新宇 实习生 陆璋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