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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让青少年沐浴法治阳光成长
2021-02-02 10:27:02来源:广西日报编辑:唐颖倩责编:赵滢溪

  本报记者 周 珂 通讯员 邹筱溪 易美成

  广西检察机关深入对标对表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近年来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带头上法治课,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同时强化青少年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平安校园建设,打造未成年人法治工程。

  检察长跨界出任“法治副校长”

  2020年11月3日,自治区检察院领导以该校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又一次来到南宁二中履职“法治副校长”,以题为《民法典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治课为师生们解读民法典。

  “检察官来学校里普法,孩子们非常欢迎。”全国人大代表、崇左市高级中学黄花春表示,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具有示范效应,不仅能够带动更多检察官走进校园承担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还能提升教育部门、学校等社会各方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视度和关注度,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效应。

  为全面推进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我区检察机关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进校园”的通知》,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兼任法治副校长,每年带头讲两次法治课;全区三级检察机关院领导均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区覆盖。自治区检察院还与自治区教育厅等单位联合会签《广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管理办法》,共同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法治副校长”通过走访学校,深入了解法治需求,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和办案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讲课主题并提供“菜单式”普法;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给予重点关注。2020年,我区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一村一法治巡讲宣传月活动,开展法治巡讲2719次,法治讲座712次,“云课堂”20次,受众人数达百万余人。学生在听课后自护意识明显增强,有4起案件为学生听课后主动报案。

  织牢织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

  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期间,梧州市车某某为发泄私愤,多次殴打养女小曾,学校老师发现后,立即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接报立案后,立即通报检察机关,梧州市检察院、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随即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经调查取证,2020年3月5日,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以涉嫌虐待罪对车某某依法提起公诉。最终,车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在办案过程中,梧州市两级检察院积极协调福利院对小曾进行临时监护,聘请心理老师对其开展心理疏导,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1.8万余元,与教育部门沟通解决其上学困难,并联合公安机关积极找到小曾的生母,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一站式”办案……我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先后妥善处置“百香果女孩”案二审死刑改判死缓等网络舆情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600人,提起公诉2886人。

  众人拾柴火焰高。广西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各项保护措施,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安全阀”,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自治区检察院牵头联合自治区高级法院等8家单位制定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020年,共依法批捕涉嫌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093人,提起公诉1170人。

  延伸检察职能护航青少年成长

  去年,玉林市陆川县检察院在办理的一起抢劫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学校周边的铁皮棚屋翻墙进入校园,抢劫学生钱财,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核实,该铁皮棚屋系违章建筑,是多年来一直存在的校园安全隐患。陆川县检察院立即向住建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拆除了该违章建筑。

  为了让青少年健康成长,全区检察机关主动延伸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不断完善社会保护体系。

  各级“法治副校长”在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中都会对学校进行实地督导,开展校园及周边隐患排查,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我区各级检察机关还充分运用提前介入、心理疏导等相关机制延伸诉前职能,切实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相关机制延伸诉后职能,保障生活有困难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据统计,2020年全区检察机关运用延伸诉后职能,协助开展生活安置45人;帮助重返学校137人;发放救助金1278.599万元;通过社会支持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帮扶救助111次,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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