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新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1 年施行
2020-07-27 17:56:4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唐志强责编:路晶森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骆秋妤 通讯员 李远哲):7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版《条例》将于2021 年1 月1 日起正式施行。小区停车难、物业经营行为不规范、小区业主大会成立运行难等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新版《条例》共8章109条,较旧版《条例》增加了45条,章节结构为:总则、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使用与维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前期物业管理”和“监督管理”章节为新增章节,并将旧版《条例》中的“物业的使用”和“物业的维护”两个章节合并为“物业使用与维护”章节。

  据了解,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物业管理中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完善了政府和部门监督管理体制;优化了业主大会成立及运行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并针对当前小区车辆停放、老旧小区管理、物业装饰装修、公共收益和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等热点问题做出了专门规定。

  旧版《条例》自2013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推动广西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小区居住品质、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9年初开始开展《条例》的修订工作,经过近一年半的调研、征求意见和修改,通过立足广西实际创新举措,借鉴先进地区的优秀经验,并融入新颁布的《民法典》相关内容,《条例》更加符合当前社会发展和百姓需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了广西物业行业法规体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