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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华十载蓄势扬帆 依法矫正行稳致远 ——广西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迈入新时代
2020-06-24 09:25:12来源:广西日报编辑:刘洋责编:路晶森

韶华十载蓄势扬帆 依法矫正行稳致远 ——广西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迈入新时代

  来宾市兴宾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手续。

韶华十载蓄势扬帆 依法矫正行稳致远 ——广西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迈入新时代

  自治区司法厅指挥中心开展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形势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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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派警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来宾市社区矫正教育中心开展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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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青秀区社区矫正中心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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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岗位练兵争当能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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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色市右江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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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色市靖西市司法局挂职警察给社区矫正对象佩戴电子腕带。

韶华十载蓄势扬帆 依法矫正行稳致远 ——广西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迈入新时代

  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开展远程视频督查。

  “国无常治,又无常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随着法治中国建设进入崭新阶段,广西社区矫正工作紧紧跟随全国法治建设步伐,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发展,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广西社区矫正工作于2007年开始试点,2010年全面试行,2014年全面推进。十年磨一剑,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砥砺前行、开拓奋进,社区矫正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和智能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为维护广西边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万余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8万余人,近年来,每年新接收1.3万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为0.1%,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广西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探索中总结形成的“南宁经验”“钦州模式”“来宾样本”等先进经验,得到了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1  高位推进敢担当

  流之长者,其源也远。10年来,广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依法矫正的道路上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制度是首当其冲的关键词。

  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多次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调研,并对社区矫正工作作出指示、批示,为广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殷殷嘱托,言犹在耳,中流击水,奋楫前行。

  自治区、市、县三级分别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成员单位会议,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

  2014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全面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矫正解除等程序。

  自治区司法厅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联合各相关部门建立完善了衔接配合、经费保障、社会力量参与等制度,并先后制定风险排查研判分析、执法检查、重大事项报告等10余个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广西的社区矫正规章制度体系,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全区普遍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强大的社区矫正工作合力。

  10年历程,记录着广西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奋进的脚步,也见证了广西司法行政系统敢于担当、敢做善成的积极和主动,社区矫正制度化水平实现新提升。

  2 队伍规范强建设

  健全的机构和队伍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保障。广西全面加强社区矫正专业机构建设,积极做行动派、不做观望者。

  2010年3月,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处加挂社区矫正工作处牌子,2012年10月单独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处,2014年9月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有效提升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能力。各地相应成立机构,构建了自治区、市、县三级社区矫正组织网络。

  2012年11月,钦州市司法局敢闯敢试设立社区矫正警察支队,并在钦州市各县(市、区)成立社区矫正警察大队和基层司法所成立社区矫正警察中队,成为广西试点推行社区矫正“队建制”第一站。

  柳州、钦州、玉林、贺州、崇左、防城港、贵港、来宾等8市建立了社区矫正警察支队(或称执法支队),45个县(市、区)建立了社区矫正警察大队(或称执法大队),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专业化、实战化和规范化建设按下“快进键”,跑出“加速度”,实现历史性突破。

  与此同时,2014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连续选派了6批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到全区各县(市、区)司法局挂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用警实现全覆盖,相关工作获司法部充分肯定,并于2018年5月在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发言。

  一支以司法行政干部和人民警察为骨干、专职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逐渐壮大,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统筹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3 教育帮扶暖人心

  来宾市象州县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刘某某没有固定的工作,家中负债累累,整日郁郁寡欢。当地司法所了解情况后为他成立了矫正小组,并在平时的教育与学习中设置了心理辅导课程加强教育引导。在沟通中,工作人员发现刘某某自家还有大面积的闲置田地和山林,他本人也有发展养殖业的想法,于是便积极动员刘某某自主创业,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安排刘某某参加种养类的培训课程,工作人员利用走访及个别教育的机会教会刘某某运用“互联网+”电商渠道进行立体化销售。通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帮扶,刘某某自力更生建起了饲养1000多只土鸡的250平方米鸡舍,同时在开挖的鱼塘里共投放荷花鲤鱼苗800万尾,养殖规模逐见成效,其接受社区矫正的心态由被动变成了主动,还积极表示今后要为当地多提供一些就业岗位,用行动回报社会。

  这是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的一个缩影。广西社区矫正工作始终紧紧围绕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发挥教育矫正攻心治本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

  为最大限度切断社区矫正对象犯罪诱因,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各地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对生活困难社区矫正对象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社会保障措施,提供就业培训。各地发挥社会资源优势,建成社区矫正就业基地36个、教育基地33个、社区服务基地123个,进一步筑牢帮扶工作平台。

  通过教育转化,社区矫正对象增强了社会责任感,积极用实际行动感恩回馈社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广西各地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捐赠钱款物资、参与排查值守、义务宣传劝导等方式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为抗击疫情加油助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累计捐款达149.68万元,捐献医疗口罩87815个、防护服250套,捐献消毒水、体温计、蔬菜、水果、方便面等物资折合人民币近1310万元。

  4 智慧矫正谱新篇

  在南宁市青秀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自助报到系统在终端设备上录入基础信息、扫描上传判决的法律文书等,完成入矫手续。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自助报到系统,按照规定完成日常报到、请假外出登记和集中劳动、集中学习打卡,工作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平台实时查看工作流程情况,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工作的自动管理。

  通过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平台,工作人员能够通过系统定位及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越界的情况,并发送警报信息,及时予以处置。与各级政法“雪亮工程”、公安“天网工程”、出入境管理等系统数据对接,利用人脸识别、电子围栏、智能研判预警等先进技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应急指挥联动。

  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广西社区矫正工作驶上了信息化、智能化的快车道。2018年以来,广西全面建设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信息系统、定位系统和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三大系统,实现了社区矫正基础数据司法部、自治区、市、县、乡五级联网。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电子化率100%,监管教育网络覆盖率100%,数据共享率100%,手机定位管理比率达97.0%。

  2019年,广西获司法部选定为全国“智慧矫正”试点省区,进一步打造了全区统一的社区矫正信息系统一体化大平台,全区113个县(市、区)在全面建成社区矫正中心的基础上,以“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为依托,融合运用生物识别设备、智能穿戴设备、移动执法终端等前端执法设备,不断向“智慧矫正中心”迈进。

  20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之年,也是广西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10周年。凭借平日狠修“内功”,硬核力量“托底”,广西社区矫正工作稳步向上,走过了一段激荡人心的攀升之路,书写了一段破茧成蝶的华彩篇章。

  广西社区矫正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的重要题词精神,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努力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和谐、安全、稳定,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本版图片由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提供,均拍摄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前 党舒 刘日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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