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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多部门下发通知,要求相关行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秩序
2020-02-12 11:31:13来源:南宁日报编辑:骆秋妤责编:赵滢溪

  本报记者韩沛 凌剑伊 廖欣 彭媛媛  

  按照自治区、南宁市两级防疫指挥部部署,南宁市从2月10日起对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实行分类分时段安全有序复工。日前,南宁多个部门下发各行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工作导则,对相关行业复工之后的管理进行了要求,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各行业人员安全。 

  外卖平台推行“无接触配送” 

  近日,南宁市印发的《南宁市商贸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营业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工作导则》)中明确了南宁市商贸企业复工营业时间安排,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批发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复工营业。 

  《工作导则》中提出,涉及保障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的相关企业,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企业可按需要加大力度,安排人员复工。 

  在经营场所管理方面,《工作导则》要求对所有进入商业综合体的消费者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并需佩戴口罩;在超过37.3℃的情况下,应劝导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登记,以利于溯源。 

  此外,鼓励外卖平台推行“无接触配送”,外卖配送员需按“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标准,避免配送过程中面对面与顾客接触。外卖配送员盛放食物的容器,应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频次;交通工具应进行消毒。要求下线野味餐品,并坚决不予配送。  

  教育培训、售楼部等暂缓复工 

  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南宁市服务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以复工。包括:各类金融行业企业,科技服务、检验检测,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评估、总部管理、租赁服务、广告业、资产价格评估、鉴定认定、仲裁服务、咨询招标,工业设计、文化创意、文化出版,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取网络办公、线上办公。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以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

  《导则》要求,企业须满足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和清洁消毒到位这5项条件方可复工。 

  省际班线客运省际旅游客运暂缓复工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2月10日制定了《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工作导则》,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水路货物运输企业可以复工,省际班线客运、省际包车及省际旅游客运(不包括政府组织的农民工返岗包车)等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以及驾驶员培训行业暂缓复工。2月24日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复工。 

  在员工排查方面,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邕复工。在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此外,要定时对重点区域的清洁消毒。 

  企业复工申请采取承诺制,向属地县区交通运输局递交承诺书,并提交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食堂和公司宿舍防控措施方案。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日前,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2月10日起,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存在重大风险确需应急处置的建设工程可以复工。2月24日起,其他建设工程可以复工。另外,如果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可优先复工。 

  通知要求,疫情管控期间,南宁市各建设工程要有序错峰复工、稳妥推进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每天对所有上岗人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上岗前及下班后),记录在案。对体温高于37.3℃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小组要迅速与属地社区及疾控部门联系,按规程就地采取筛查、隔离、治疗等措施。 

  疫情管控期间,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存在多个出入口的,尽量只开放一个出入口。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金融组织复工要做人员去向排查  

  根据《南宁市各类金融组织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营业工作导则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经各县区、开发区成立的联合审核小组审核通过,2月15日起,南宁市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7+4”类地方金融组织可有序开展复工工作。对于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复工时间按其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但要接受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防疫工作的监督管理。 

  同时,要求企业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邕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邕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邕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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