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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成为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2019-10-12 08:54:01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 第一批13个全国试点包括: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

  ■ 广西将科学制订和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并及时总结推广,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的任务具体化、项目化

  本报南宁讯 (南国早报记者/李艺 通讯员/李雪芝)10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交通运输部日前启动了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广西是第一批13个试点之一。

  今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纲要明确,到2035年,我国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形成“三张交通网”“两个交通圈”。“三张交通网”即发达的快速网,主要由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民用航空组成,服务品质高、运行速度快;完善的干线网,主要由普速铁路、普通国道、航道、油气管道组成,运行效率高、服务能力强;广泛的基础网,主要由普通省道、农村公路、支线铁路、支线航道、通用航空组成,覆盖空间大、通达程度深、惠及面广。

  “两个交通圈”是指围绕国内出行和全球快货物流建立的快速服务体系。一是“全国123出行交通圈”,即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二是“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即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两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

  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广西作为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将坚持“点面结合、探索创新,近远结合、滚动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多方联合、创新机制”的基本原则,科学制订和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并及时总结推广。同时,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的任务具体化、项目化,纳入规划,加快推进《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50年)》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实施交通强国建设重大工程。

  据了解,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包括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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