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玉林司法金融联动协作机制促审判提质

2019-07-10 10:38:15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法治实践

  本报玉林讯 近年来,玉林中院积极探索强化司法金融联动,结合当地实际,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与玉林银保监分局和玉林银行业协会联合探索构建司法金融联动协作机制。

  据介绍,2016年9月18日,三家成员单位就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玉林市司法金融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方案》,此后,又先后出台六个实施保障制度。经过近三年的时间,司法金融联动协作机制日益成熟,为促进该市法院金融案件司法工作以及当地金融行业的健康有序和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金融案件审判执行质效有了新提升。审判工作方面,截至6月15日,玉林市法院通过司法金融联动平台已审结金融案件3694件,结案标的达33.6亿元。2018年,该市金融案件一审平均审理天数47.3天较普通民事案件一审平均结案天数62.1天少14.8天。为确保金融债权实现有保障,该市法院对债务人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108案次,保全财产价值12.5亿元。目前,该市法院未执结金融案件222件。

  金融案件集中司法活动效果更加凸显。玉林市先后共开展金融案件集中专项审判活动6次,集中审结金融案件625件,结案标的4.9亿元;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20次,执结案件693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7.1亿元。目前,该市法院正在开展为期3个月的涉农商行金融借款案件执行攻坚大会战活动。

  司法能动工作进一步规范长效。玉林市法院借助司法金融联动机制平台向金融机构有针对性提出防范化解风险建议191条,召开联席会议11次,到全市多家银行机构开展专题座谈或培训17场、开展调研活动90余次,在送法上门帮助银行机构把脉问诊的同时,也对银行机构各时期各阶段的发展状况有了更深了解,特别是通过银行金融专家对办案法官的金融各业务培训,对法官审理执行金融案件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对金融案件“老赖”群体的失信惩戒工作力度持续加大。自2016年9月28日至今年6月15日,玉林市法院在金融案件执行过程中,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60人次,向市发改委玉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05人次,限制高消费778人,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召开集中惩戒大会1次,司法拘留36人,有力遏制逃废银行债务势头,形成了浓厚的执行和失信惩戒氛围。此外,为了不断挤压老赖们的生存空间,市中院还与市委组织部建立了公职人员考核任用前执行信用查证机制,根据机制工作要求,市委组织部在提拔使用处级干部前会向市中院查证失信情况。

  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团队力量不断充实。全市法院金融案件的审判工作主要放在商事审判部门,为了保障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全市法院在近3年开展的司法改革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工作过程中,优先将有水平、有干劲的法官和法官助理调配到商事审判部门。目前,全市法院商事审判部门共有法官41名、法官助理19名。金融案件执行团队主要调配了执行经验丰富、吃苦耐劳的法官或助理,其中,在开展的多次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局局领导均是主要执行力量。

  (李雪英 张秀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