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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广西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政策

2019-07-03 10:12:07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解读人:自治区商务厅电商处副处长 高永刚  采访人:本报记者 韦继川

  2018年4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大力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精神,落实全国、全区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经验交流会议的部署,提出了具体措施,是指导我区开展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性文件。

  2017年9月,中央主要领导在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经验交流会上首次提出“大力实施电商扶贫战略”,将电商精准扶贫的重要性提到新的高度。

  自治区领导多次强调要发挥好电商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2017年10月,自治区召开全区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起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行动计划》,旨在明确全区开展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的目标、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指导各级政府统一认识,把握电商扶贫工作重点,大力实施电商扶贫战略,推动全区脱贫攻坚取得新的进展。

  《行动计划》明确了电商精准扶贫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实现全区农村网络零售额翻一番,国家级贫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全覆盖,贫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率达100%,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超过1万个,电商知识和技能培训20万人次以上。构建较为完善的电商扶贫公共服务、配套政策、网货供应、物流配送、质量标准、产品溯源、人才培养等体系,建立以农产品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各环节相互衔接配套的绿色供应链。

  《行动计划》明确了电商精准扶贫重点工作。重点工作分为6个方面:一是加快引进培育一批电商扶贫企业主体,二是加快推动“电商+产业+扶贫”融合发展,三是加快推动电商扶贫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关联,四是加快推动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五是加快推进电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加快推进消费扶贫。

  《行动计划》明确了电商精准扶贫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二是严格项目管理,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四是规范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使用,五是按时报送信息,六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七是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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