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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积极履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9-06-28 14:40:58 | 来源:人民网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百个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开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壮美广西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广西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交出了广西检察答卷。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力

  4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召开“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专题研讨会,贯彻落实全区省级领导和厅级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讨班精神。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站位,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感危机感使命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攻难关、破瓶颈、解难题、闯新路,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贡献检察力量。

  “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新的更高要求,对检察机关如何提供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有新的更高期待。”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耀军表示,全区检察机关应当凝聚担当实干精神,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保障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绍华认为,要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使企业从商人员合法的经济利益得到司法保障,放心在广西经商办企业。

  找到抓手好发力。广西检察机关积极搭建“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服务平台,完善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为企业和经济人士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发挥检察机关综合检务服务中心的“一站式”服务,对涉及企业、经济人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控告和申诉,依法快速办理、优先办理。

  用制度和机制确保依法履职成效

  今年3月,崔智友做客《检察日报》“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表示,广西检察机关为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症下药,出台《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18条意见》并逐一落实,取得丰硕成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改善、提升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和责任,制定了五项服务“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一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二是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良好经济秩序;三是讲求办案策略,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四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五是积极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法律服务,构建新型清亲检企关系。此外,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着力营造惠商安商的发展环境。

  广西检察机关还利用区位优势,主动深化与东盟国家检察机关的司法交流合作,服务周边国家外交,维护边境安全,打击跨国犯罪,促进广西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往来和经济共荣。

  按照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要求,今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改革后,该院业务部门由第一至第十检察部组成。其中,第四检察部专门负责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按照案件分类组建刑事办案机构,有利于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洁英称,经济犯罪从此有了杀伤力更为精准强大的检察“克星”。

  用公平正义守护经济航船

  “经济犯罪多发,直接影响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经济风险往往容易转化为政治风险。防范风险隐患,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崔智友一席话掷地有声。

  广西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依法查办危害、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

  准确、及时、有效打击涉及民生领域、金融领域、税收征管领域、侵犯企业家财产权领域、创新权益领域及经营自主权领域等的违法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依法惩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等各类产权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

  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针对经济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领域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依法惩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对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破坏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市场环境的重大犯罪,依法严肃打击。

  在实施具体司法行为时,广西检察机关坚持查办案件与规范司法行为并重、采取强制措施与保障合法权益并重、惩治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司法并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并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有力维护健康有序、竞争公平、经营诚信的市场秩序。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广西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9.2%,案件人数同比上升16.1%,同时力促追赃挽损;受理传销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上升98%,案件人数同比上升164.2%,办案中努力做到精准规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此外,广西检察机关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有力打击了商标侵权、侵犯专利等违法行为。

  “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 为了让八桂大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广西检察机关紧盯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组织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惩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走私“洋垃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据了解,截至2019年5月,广西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187件,立案118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公告868件,提起诉讼58件。督促保护和收回国有财产9.8亿元。

  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到食品药品安全,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到国有财产保护,广西检察机关求实创新,主动作为,成绩闪亮,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何文凯、陈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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