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南宁推进“线上一网通 线下一门办”改革

2019-05-10 10:20:48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南宁大力推进“线上一网通 线下一门办”服务改革

  新闻发布会现场。广西新闻网记者 吴海泉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9日讯(记者 吴海泉)一张电子社保卡,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实现就医、购药、坐公交、进动物园等功能,这就是南宁市“线上一网通、线下一门办”服务改革的一个生活缩影。5月9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南宁市人社局局长刘德宁在会上通报了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线上一网通、线下一门办”服务改革情况。

  据刘德宁介绍,南宁人社部门于2018年12月18日创新打造出全国领先的“线上一网通、线下一门办”人社服务新体系,先后向社会推出了就业困难人员“免申请、免跑腿”领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事业单位人员考聘入职“八步变一步”,人社全业务电子证照,以及扫码就医、扫码购药、线上购药、劳动监察线上投诉举报、劳动仲裁调解线上申请等33项全区全国领先应用。截至目前,市民通过“一门办”服务减少“多头跑”2.5万多人次,减少填报材料7万多份;通过“一网通”平台查询、办事1038万人次,其中在线缴纳社保费17万人次2.2亿元。

  “全市办事统一要求,全市服务一个标准”

  把涉及群众办事事项摆出来。2018年南宁市在全区率先整理出人社公共服务事项262项,汇编成全市统一的《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工作手册》,并依托“智慧人社”系统建立涵盖法规政策、办事指南、热点问答的全市统一知识库,严格做到办理事项、流程、材料、时限“四个明确”,确保“全市办事统一要求,全市服务一个标准”,让老百姓办事看得清楚、看得明白。

  突破空间限制,为市民办实事提供便利

  南宁市人社部门建立起全市统一的“智慧人社”系统,实现全市数据大集中和业务“全市通办”,企业和群众无论在哪个县区、哪个窗口均可就近办事;同时,探索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等社保业务,实现南宁—柳州“跨城通办”;事业单位人员考聘入职从聘用审核、聘用备案、编制办理、岗位认定、工资审核、工资发放到社保登记、社保卡申办实现“八步变一步”,实现了“零跑腿”。

  线上线下齐合力,构建“多平台服务”体系  

  建立“线上一网通”服务平台,统一“一网(网厅)一微(微信)一端(APP)一体机”平台的后台管理,让群众在哪个平台办事都是一样的标准、一样的体验。目前,“网上办事大厅”提供200多项服务,“掌上办事大厅”提供80多项高频服务。

  建立“线下一门办”服务平台,将人社全部服务事项分步纳入“一门式”服务,将原有的就业、社保、人才等服务大厅,统一规划调整为人社“一门式”受理大厅,实行“一窗受理、系统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反馈”。目前,全市建成4个人社“一门式”受理大厅,138项人社业务实现“线下一门办”。

  此外,南宁市人社部门还发布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一门式”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零跑腿”事项清单,实现信息公开透明;建立“受审分离”机制,将服务事项的“受理、经办、反馈”三个步骤全部拆分,实行“线上线下多平台受理”—“系统随机分配办理”—“线上线下多平台反馈”;依托“智慧人社”系统推出30项人社“秒办”“免办”事项(24项“秒办”事项通过系统比对、智能审核等方式,立即做出受理、核准、同意等决定,让群众立即看到办理结果,6项“免办”事项通过业务融合、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主动推送服务、主动发放补贴、主动准许资格,让群众免于申办、直接获取服务)。

  接下来,南宁人社部门将持续推进服务改革创新,力争实现更多事项“上网查、在线办”,打造更多线下自助服务大厅,实行24小时不打烊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简单、方便。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