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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筹措42.89亿元为农村“三留守”人员提供关爱服务

2019-02-28 13:44:17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在2016年—2018年累计筹措资金42.89亿元,统筹用于支持广西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工作。

  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摸底排查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筹措资金1500万元,支持在广西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的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健全评估帮扶机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的困难和问题。

  支持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筹措7012万元支持广西“儿童之家”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管、教、护、娱”问题;筹措资金500万元,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和行为干预服务;筹措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8289万元,支持广西乡村学校少年宫创建和乡村学校少年宫日常运转。

  支持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筹措资金1800万元,支持农村幸福院为农村留守老人、独居老人和散居“五保”老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等照料服务,满足农村留守老人在吃饭、住宿和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保障农村留守老人获得物质帮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补齐农村养老工作短板,助力农村脱贫。

  支持提高妇儿健康保障力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筹措妇幼保健专项资金13.1亿元用于保障广西包括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在内的妇女儿童的健康,同时,支持关爱残疾人,筹措资金8.73亿元,支持推进“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等工程,支持打造“残疾人之家”和开展党员“一对一”帮扶残疾人活动和志愿助残活动。

  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将进一步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落实好农村“三留守”和残疾人关爱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保障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供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编辑 唐颖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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