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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专项监督护卫绿水青山

2019-01-03 09:13:52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广西日报贵港讯 (记者/唐正芳 通讯员/苏勇强)近日,平南县梁某在当地检察机关监督下,履行了法院判决,在该县武林镇武林港码头放流成鱼55公斤和幼鱼7108尾,以此方式修复被其破坏的受损水体和非法捕捞破坏的渔业生态环境。

  梁某为何要放流鱼?这缘于检察机关提起的一起贵港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18年4月28日,梁某在禁渔期期间,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在平南县大安镇新儒村新三屯附近的白沙江江段,用电力方式进行捕鱼,被渔政监督管理站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电鱼工具和渔获14公斤。检察院依据有关规定,对梁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受理后,公开审理了该案,随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判决被告人梁某在珠江平南段放流成鱼修复被其破坏的受损水体。

  2018年以来,贵港市检察机关两级院紧盯污水排放、垃圾乱堆、滥砍滥伐、制售假冒食品、非法养殖等严重损害百姓切身利益的事件,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让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人管、有人查、有人负责整改、有人负责监督,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此外,贵港市检察机关以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为群众解决身边麻烦事。2018年11月中旬,港南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南江桥头一闲置地块上有大量垃圾。检察院查明,该块地上被人非法倾倒了约300吨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每天产生大量粉尘,散发恶臭气味,既影响了市容面貌,还严重污染了环境。于是,检察院向有关责任部门送达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理上述地块上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有关部门出动45人次和2台大型钩机对垃圾非法堆放点进行了清理。

  2018年以来,贵港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7件,立案31件;启动诉前程序28件;向行政机关发送诉前检察建议25件,行政机关履职督促整改落实16件,所办案件涉案金额2900多万元;督促有关部门追回国有资产1946万元;督促3家企业投入220万元治污整改;一批受损林地补植复绿;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已获法院判决支持1件;组织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违法网箱养殖问题专项监督“百日会战”等活动,发现线索19条,发出检察建议9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6件。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跨省区非法倾倒固体危险废物、工厂厂区、河流等重大污染环境案件开展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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