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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炉再造”焕发活力 ——钦南区推行干部召回制度工作侧记
广西日报  2019-02-21 13:30:01

  罗继梅 黎东桂 王一渊

  “说来惭愧,临近退休,我却对自己、对工作放松要求,被召回管理。但我不服输,要努力去打一个翻身仗。”2月14日,在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工作30多年的乡镇干部黄孙敬说。他去年因工作热情减退,纪律散漫,于去年5月被该镇党委召回约谈,并被钦南区委组织部召回培训、试岗。面对被召回,失落之余,黄孙敬心中想得更多的是提醒自己一定要端正态度,珍惜机会,努力把工作做好,不能让人看不起。于是,他主动申请到该镇较偏远的凤凰岗村当驻村工作队员,助力脱贫攻坚。

  “以前我收入微薄,在黄孙敬帮扶下,我开始发展养鸡业,生活过得一天比一天好。”凤凰岗村贫困户梁钟胜向笔者介绍,黄孙敬时常到他的养鸡场进行帮扶,给他解读政策、指导养鸡技术、引导销售等,养鸡场渐渐发展壮大,目前已养殖3万羽山鸡,年收入约9万元。

  如今,黄孙敬继续在凤凰岗村全身心投入驻村帮扶工作,不仅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养鸡业,而且带领群众扩大辣椒种植面积500亩,还在技术上进行指导,在生活上进行帮扶,让贫困户生活得到切实改善。他“回炉”整改的工作成绩也得到上级组织肯定。

  这是钦南区推行干部召回制度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一个典型案例。

  自去年以来,钦南区在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上主动作为,制定实施《钦南区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着力破解干部“庸、懒、散、拖”等问题。

  “我们还制定了干部末位考核制度,将末位考核作为干部召回的重要参考内容,让被召回干部心服口服。”钦南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张镭说,实施干部召回管理,目的是提振被召回干部的精气神,激发他们的干事创业热情。召回的干部根据实际情况经过集中培训后安排返回原单位试岗,试岗期为3个月。期间,组织人事部门定期进行回访和跟踪考核,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回岗履职,考核不合格者转入组织调整与处理程序。该区去年有42人通过集中召回约谈、试岗合格后回岗履职,7人被辞退或辞去公职。

  钦南区水利局水保站职工杨道文因在工作中表现不力,被召回约谈学习后,原单位安排他到该区统计局经济普查队试岗。在试岗期间,他的工作作风有了很大转变,工作上得到了单位领导和同事的肯定。

  “被召回确实让我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倒逼我用行动去做出改变,重新赢得群众与组织的肯定。”面对“动真格”的干部召回制度,杨道文感慨地说。

  “干部召回管理是手段,不是目的,实施干部召回管理,最终是要达到‘不召回’的目的。”钦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杰辉说。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被召回的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干部13人进行“回炉再造”,尽管让有些人“有失颜面”,但对全体干部形成很大触动,推进驻村队员和帮扶干部作风转变,激发他们担当作为。

  钦南区通过实行干部召回管理,促进了干部工作作风的极大转变,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焕发活力,真正将干部召回管理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广大干部的主动担当作为下,去年该区圆满完成脱贫4307人、摘帽10个贫困村的任务。此外,该区还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获得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也通过自治区的评估验收和国家教育部的评估认定。

编辑:骆秋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