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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和谐发展生态美

2018-12-10 10:50:50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广西日报记者 余 锋 通讯员 梁玉桥

  今年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正式成立并揭牌。新组建的广西生态环境厅在原广西环境保护厅的基础上,将发展改革、国土、水利、农业、海洋和渔业等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能整合,标志着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利于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近年来,广西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结下累累硕果。

  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2012年起,广西积极组织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截至2018年11月底,广西共有27个县(市、区)、369个乡镇、2763个行政村获得国家或自治区级生态示范称号,上林县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主体功能区建设取得成效。广西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产业发展,推动脱贫攻坚与生态建设“双赢”。2013-2017年,享受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市县由30个增加到69个,其中国家重点补助地区从16个增加到27个。近日,《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广西陆海统筹后全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276万平方公里,占全区管辖面积的25.68%。

  生态环保执法体制加快建立。为弥补过去环境管理上的不足,近年来,广西生态环境部门重点打造形成了以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广西环保云”,使广西率先在全国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全覆盖,增强了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为广西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发挥了巨大效能。

  河长制湖长制改革见成效。2018年1月,广西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环境保护部中期评估。目前,广西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已进入“见行动”“见成效”阶段,各地扎实抓好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综合防治、水环境保护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推动江河湖库面貌和水质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

  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建立。2013-2017年,广西筹措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3.81亿元,对广西7200多万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900多万亩自治区级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超过1.43万亿元,净增长0.35万亿元,广西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45.3万公顷,净减19.0%,减少率位居全国第一,植被生态质量和植被生态改善程度居全国第一。近年来,广西公益林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得到提升,公益林生态服务功能显著增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得以保障,生物多样性获得有效保护。

  石漠化治理步伐加快。其中,崇左市积极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原来的“生态绝境”转化为旅游胜地;河池市大力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二五”期末森林覆盖率达到68.48%;忻城县因地制宜,做到宜林则林、宜竹则竹、宜花则花,引导群众选择“任豆+竹子”“任豆+金银花”“任豆纯林”等多种石山造林模式……石山长“秀发”,荒漠变绿洲——在桂西、桂西北、桂西南随处可见的喜人景象,印证着石漠化综合治理的突出成效。

  过往成绩已成历史,新的征程正在开启。下一步,广西将按照2017年印发实施的《广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积极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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