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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2018-11-27 08:57:49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许丹婷)11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管跃庆和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韩元利分别作关于201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我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唐斌、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刘宏武、自治区审计厅厅长眭国华分别作关于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晓钦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秀隆,法制委主任委员陈伟雄、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叶乐阳分别作关于检查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法工委副主任顾忠东、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高斌分别作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相关5件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副主任苏立环、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玉棠分别作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自治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伟雄,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高斌、韦以明,选联工委主任黄强田分别作关于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南宁市公园条例、北海市重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防城港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贺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河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书面说明和审查情况的报告,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决定草案、法规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静华、秘书长李国坚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黄俊华,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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