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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林业行动

2018-10-16 09:19:24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袁琳 通讯员/张雷)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印发《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林业行动方案》,要求全区林业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林业行动。

  乡村振兴战略林业行动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乡村林业特色产业质量、乡村生态宜居环境整治、乡村特色森林文化创建、乡村林业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林业生态扶贫示范“五大提升行动”,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体制、林业经营管理体制“三大重点改革”,全面建设乡村林业产权交易、乡村林产品供销和乡村“林事乡办”“三大服务平台”,持续推动乡村林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乡村林业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森林生态环境、优质林业绿色产品、愉悦森林文化享受的新需求。

  到2020年,全区林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建成现代林业强区,力争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2.5%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7000亿元以上,林业为农民年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建设自治区级林下经济精品示范基地100个,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1300亿元以上。林业专业合作社达到1600家,打造300个自治区级村屯绿化美化景观示范村,创建一批“绿色村庄”“森林村庄”“生态文化村”等典型村屯;完成600个太阳能光伏发电或太阳能路灯示范村建设。全区生态护林员选聘规模达到5万名以上,持续稳定带动20万贫困人口实现“在家门口脱贫”。

  到2035年,全区乡村林业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全面建成现代林业强区,初步实现林业现代化;林业供给保障有力,资源利用绿色高效;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到2050年,全区乡村林业全面振兴,与全国、全区乡村振兴同步实现林业强、林区美、林农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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