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广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开工

2018-08-21 10:54:44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唐已审】广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开工

  广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开工典礼现场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8月18日,广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在南宁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该中心将作为对外交流与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承担包括广西全区性乃至全国性大规模活动,甚至国际性的交流活动,进一步满足广西妇女、儿童国际交流合作的需求。

  【唐已审】广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开工

  活动现场

  【唐已审】广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开工

  活动现场

  广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位于南宁市五象新区玉洞大道北面,是2018年广西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之一。该项目以建成“妇女活动阵地,儿童成长乐园,东盟妇儿交流平台”为发展定位,主要功能围绕女性、儿童、文化、体育及公共设施来布局,以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展示、训练、活动、体验、发展与交流的空间。

  根据规划,该项目总投资1.4亿,建设周期为2年,规划用地1万平方米(折合15亩),将建成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36米,总建筑面积为26883.37平方米的中心大楼。(文/图 黄永壮 雷新荣 编辑 杨永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