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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抽检方便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 不合格有10批次

2018-07-16 15:01:32 | 来源:南宁晚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广西抽检方便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不合格有10批次 小心!一超市“巴马丽琅”被检出超标

  广西抽检方便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 不合格有10批次

  南宁晚报记者叶祯

  具有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按规定不允许在食品抽检中检出。然而,广西食药监局的食品执法人员却在玉林市抽检的3批次方便食品中检出脱氢乙酸。近期,广西食药监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14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1批次,不合格10批次。其中,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销售的“巴马丽琅饮用天然矿泉水”样品溴酸盐超标,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依法进行处置。

  ●不合格方便食品

  玉林市惠丰副食品经销部销售的标称“玉林市欧氏川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鸡面(调味面制食品)”样品(商标:欧氏川仔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1-15;规格:18克/袋);玉林市玉州区廖贰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广西玉林市亲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黄鸭(调味面制品)”样品(商标:亲亲小靓仔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4-13;规格:20克/袋);玉林市玉州区廖贰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玉林市荣美食品厂”生产的“小猫钓鱼(调味面制品)”样品(商标:湘荣美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3-15;规格:48克/袋)。

  原因:脱氢乙酸为具有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检测人员分析,可能是企业为了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不合格饮料

  贵港市凉水山矿泉饮料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港市凉水山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凉水山]饮用天然矿泉水”样品(商标:凉水山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4-28;规格:613mL/瓶);来宾市兴宾区陈秀祥综合店销售的标称“来宾市瑶岜山泉纯净水厂”生产的“瑶岜山泉饮用纯净水”样品(商标:瑶岜山泉;生产日期/批号:2018-5-2;规格:18.9L/桶)。

  原因: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检测人员分析,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巴马丽琅饮用天然矿泉水”样品(商标:巴马丽琅及长绿山神仙泉;生产日期/批号:2017-7-18;规格:350mL/瓶)。

  原因:溴酸盐是饮用水生产企业在用臭氧对原水进行消毒处理时产生的一种副产物,对人体的致癌危害国际上目前还没有确切的定论。检测人员分析,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主要与水源中溴化物含量或消毒时使用臭氧的量有关系。如果水源中溴化物含量高或者加入的臭氧量大可能会导致最终产品溴酸盐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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