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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 禁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8-06-26 14:37:48 | 来源:中新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中新网广西新闻6月26日电(记者 林浩)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卢上需25日表示,广西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大力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禁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广西高院“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当天在南宁召开。卢上需在会上介绍,广西地处祖国南疆,毗邻主要毒品产地“金三角”,面临境外渗透和国内制毒犯罪蔓延的双重压力,毒品犯罪状况日益突出,禁毒形势严峻复杂,备受社会关注。

  今年1-5月,广西法院共审结生效毒品犯罪案件2090件227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50人,重刑率11.01%。

  卢上需说,从审判情况来看,广西毒品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毒品犯罪在刑事犯罪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仍较高,大宗毒品犯罪及武装贩毒日益突出,个别案件涉毒数量高达几百公斤甚至上千公斤,毒品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团伙化、组织化、集团化趋势明显,制毒犯罪呈爆发式增长。

  同时,随着近年来国内重点省份加大整治力度,制毒犯罪加速向广西转移并迅速发展蔓延,除一部分在本地消费外,大部分合成毒品通过边境地区走私出境,形成境内合成毒品与境外海洛因的双向流通态势。

  卢上需表示,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毒品犯罪形势,广西法院始终将严厉打击的锋芒重点指向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注重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同时,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认真区别对待不同案件具体情节,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最大限度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

  今年5月中旬,广西高院组织全区各级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对335件毒品犯罪案件447名毒品犯罪分子集中公开宣判。同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一批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执行了死刑。

  卢上需称,接下来,广西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不折不扣地贯彻“严打”方针,更加坚决有力地惩处毒品犯罪,尤其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依法追缴毒品犯罪违法所得,加大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力度,确保打击毒品犯罪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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