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东兴法院将禁毒课堂"搬进"法庭 学生接受法制教育

2018-06-26 14:38:12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东兴法院将禁毒课堂"搬进"法庭 学生接受法制教育

  庭审现场。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苏景怡供图

  广西新闻网东兴6月26日讯(通讯员 苏景怡)6月22日上午,东兴市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东兴市中心小学的90余名小学生代表旁听贩毒案件庭审。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的禁毒教育,以鲜活的案例,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闭门“说教”,不如现场“说法”。此次旁听活动,东兴市法院将禁毒课堂“搬”到了法庭,让同学们零距离了解毒品的危害,亲身感受法律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打击,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与教育作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