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广西亮剑为官不为履职不力 推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2018-05-11 09:37:37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我区亮剑为官不为、履职不力

  用好问责利器 推动干事创业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王春楠 通讯员 李明鲜 黄祖华

  “凌云县沙里瑶族乡人大副主席付正局对脱贫出列名单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够严谨等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近期广西通报履职不力被查处的典型案例。今年以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的整治力度,对为官不为、履职不力进行亮剑问责,推动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

  重点领域零容忍

  近年来,我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一些地方、一些单位仍然存在作风不够严不够实,个别党员干部为官不敢为、不想为等问题,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着力用好问责利器,紧紧盯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不作为不担当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房灵敏说。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工作,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决亮剑问责。扶绥县东罗中心卫生院52名医护人员通过办理虚假住院手续,套取新农合医疗补助资金65万多元。扶绥县纪委组织人员会同审计、卫计等职能部门,快查快办这起典型案件,该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钟剑春工作失职失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严厉问责。三江侗族自治县斗江镇原党委书记李前美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该镇政府账外设立“小金库”,并以发放干部职工福利补助形式进行私分,2人被立案审查。李前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全区共立案查处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63件。查处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74件,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缺失问题180件,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9件。

  自查自纠全覆盖

  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盯紧重点人和重点事,出重拳、动真格,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作风得到切实改进。

  今年1月底,北流市纪委“四风”督查组深入该市最偏远的清湾镇督查脱贫攻坚工作,发现该镇禾界村贫困户家门口没有张贴扶贫成效明白卡和扶贫受益明白卡。针对该村不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的问题,北流市纪委严查快处,驻村第一书记曹剑锋等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北流市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4个督查组,对各办公场所、服务窗口、扶贫乡村等重点场所进行明察暗访。截至日前,全市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5次,完成对全市22个镇和79个市直单位的监督全覆盖,发现“四风”问题56个,立案审查20件,通报典型案件13件。

  浦北县开展为期半年的“一问责三整治”专项活动,向“庸政懒政怠政”问题亮剑,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共整改问题619个。对工作中出现的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立案30件,涉及科级干部5人。

  多管齐下促“敢为”

  在对不作为、慢作为进行亮剑问责的同时,全区各地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旗帜鲜明地为实干者鼓劲、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想作为、善作为、敢作为”。

  去年年底,崇左市江州区纪委收到实名举报,反映江州镇板麦村干部朱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分户、虚增家庭人口等方式骗取安置宅基地并出让或出租获利。江州区纪委立即派出调查组展开调查,核实问题不属实。随后,江州区纪委将“阳光反馈”回复给举报人,并在全村的村民大会上为朱某作了澄清。

  “面对不实举报,我们要站出来澄清,还干部清白,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要通过有效形式及时化解群众对党员干部的误解,防止虚假消息影响干群关系,影响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信任度。”崇左市江州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黎庆儒说,江州区纪委启动“阳光反馈”程序后,已为46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

  今年一季度,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澄清反映不实的问题991件。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