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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将加快建立四级物业管理监管体系

2018-03-09 17:44:41 | 来源:南宁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编者按:为进一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法治南宁中的引领推动作用,以及人大监督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支持促进作用,构建依法履职、服务群众的新平台,展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风采,今日起,本报将开设“人大之声”专栏,逐一将市民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亮点呈现出来,以飨读者。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居住条件有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小区业主追求优质管理服务,与物业公司的矛盾逐渐凸显,小区在管理上衍生的系列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安居才能乐业。在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有25名人大代表关注了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纠纷问题,并提出了相关议案。这一议案颇受重视,目前,各相关部门正探索建立相关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四级物业管理监管体系,并将落实专人专职专岗对业委会进行指导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也将发挥监督职能,督办议案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现状:

  小区业委会成立比例偏低

  根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市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1935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406个,占比21%。小区业委会成立比例偏低。

  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为何“难产”?市人大代表陈社新在调研中发现,业主在申请成立业委会时门槛过高、手续繁杂,是造成成立业委会比例偏低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市大部分小区的决策权力仍被物业公司掌握,这意味着业主在解决小区管理问题时,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的业主委员会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但从调研结果来看,实际情况并不乐观。

  “在很多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矛盾特别多,特别是发生纠纷时,业主感到十分无助。”陈社新在走访调研中发现,随着物业小区数量的增加,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数量却没有按比例增加,这让他十分无奈。

  南宁市青秀区金洲社区党委书记马劲也认同我市小区业委会发展缓慢的现状,但他认为,小区业委会成立困难不能单方面归结于政府在履行职能上的不足,调研还应该立足小区,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城市杰座小区物业负责人雷胜华认为,小区物业的运作应该受到业主的监督,但并不意味着物业公司和业主及业委会之间是对立的关系,业委会的成立同样会给物业在小区管理上带来便利。

  出路:

  加强指导推动业委会成立

  “相关部门对业委会成立缺乏指导和推动,也是业委会成立难的原因之一。”很多小区业主希望政府在业委会的成立问题上发挥作用。有小区业主表示,政府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成熟的小区按照程序尽快成立业委会,主动加大对业委会的指导力度。

  业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既需要政府部门的指导,也需要广大业主的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在对该议案的调研报告中也给出建议,尽快修订《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研究构建市、城区、街道办、社区四级监管体系,把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和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修改《南宁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并规范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和流程,便于业主积极参与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还建议,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法律顾问和专家,各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及社会热心人士参与,以城区(开发区管委会)为单位建立独立的第三方社会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及时协调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物业企业则要坚持以服务业主为中心,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对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他们懂法规、重服务、讲方法、有能力。

  督办:

  多方合力让居民安居乐业

  针对代表和市民关心的问题,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李鸿兵说,从全国层面来说,对业委会进行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立法滞后,不能适应物业服务行业的迅速发展,不能解决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导致业委会成立不顺利。今年,我市将制定物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物业服务监管职能,明确市、城区、街道办和社区物业管理职责,加快建立市、城区、街道办、社区四级物业管理监管体系。

  李鸿兵介绍,在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方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街道办、社区要落实专人专职专岗负责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和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为业主委员会建设提供人力保障。要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标准和流程。

  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喻新刚表示,对于难点问题的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将会继续跟踪监督。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已经把《南宁市物业管理条例》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今年将对规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展开立法调研。目前,市人大正在快速推进《南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记者 杨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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