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清理处置非国有“僵尸企业” 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2018-02-26 09:58:45 | 来源:南宁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清理处置非国有“僵尸企业” 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处置“僵尸企业”是破除落后无效产能的“牛鼻子”。记者从工信部门获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有序推进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近日印发。据悉,今后广西将积极清理处置非国有“僵尸企业”,依法依规推动落后无效产能退出,有效盘活大量沉淀的经济、金融资源,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强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广西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分步骤处置非国有“僵尸企业”

  据介绍,虽然处置“僵尸企业”的重点是国有“僵尸企业”,但是各行各业存在的非国有“僵尸企业”也严重影响经济发展活力,拖累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

  为此,《指导意见》明确要分步骤有序推进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并列出了时间表:2018年,完成对1238家已入库非国有疑似“僵尸企业”的甄别确认;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统筹运用经济、行政、法律、金融等政策措施,有序推进143家已核实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到2019年底,全区入库非国有“僵尸企业”基本出清,落后无效产能全部退出,过剩产能行业企业市场化退出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僵尸企业”,是指丧失自我修复和自我发展能力、必须依赖非市场因素生存的企业。《指导意见》提出,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的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85%,且连续亏损3年以上的企业;连续3年以上欠薪、欠税、欠息、欠费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造成非季节性停产半年以上的企业或半停产1年以上的企业需纳入处置范围。

  南宁市暂无确认的非国有“僵尸企业”

  要清理处置好非国有“僵尸企业”,完成疑似“僵尸企业”甄别确认十分关键。

  2017年,自治区工信委通过公开招标建立了广西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管理系统,经对统计、工商、国税、电力、银监等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入库非国有疑似“僵尸企业”1238家,通过区、市联网直报分发各市分析甄别。已核实非国有“僵尸企业”143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涉及全区13个市,南宁市暂无确认的非国有“僵尸企业”。

  针对这一情况,《指导意见》要求,各市要承担清理处置非国有“僵尸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深入调查摸底,做好信息收集和综合研判。

  此外,广西还将结合实际,采取兼并重组盘活、债务和解脱困、破产重整再生、破产清算退出等多种方式积极清理处置非国有“僵尸企业”。值得一提的是,广西将畅通注销登记通道,建立“僵尸企业”注销登记绿色通道,对“三无”(无人员、无资产、无场地)企业或注销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僵尸企业”,限时1—2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登记手续。(记者韦静 原文编辑:王黎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