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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推进市级特色小镇建设 评估合格奖励1000万元

2018-02-07 10:24:40 | 来源:南宁晚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至2020年,南宁力争培育2个以上全国特色小镇;以特色小镇为载体,培育特色产业,做强特色优势企业,建成一批经济(生态)强镇,培育形成产业链、投资链、创新链、人才链、服务链等融合发展的生态链……日前,南宁市下发《南宁市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建国家、自治区、市三级特色小镇培育体系,使特色小镇成为南宁市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成为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的重要载体。

  实施目标 至2020年 力争培育2个以上全国特色小镇

  特色小镇该如何建?《方案》给出了答案。根据《方案》,南宁市特色小镇的培育应突出产业发展能力,主要以建制镇(乡)、产业园区、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特色旅游集聚区等为载体进行培育。

  《方案》提出,要重点推进横县校椅镇全国特色小镇、马山县古零镇攀岩特色体育小镇建设,鼓励各级、各部门继续积极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特色小镇。至2020年,力争培育2个以上全国特色小镇,小城镇功能完善、特色鲜明、活力凸显,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北部湾城市群的新亮点;力争建设7个自治区级特色小镇,产业集聚能力明显增强、拉动投资作用显著,成为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新支撑;建设14个以上市级特色小镇,吸纳就业成效明显,区域发展整体加快,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平台。

  如何实施? 突出主题文化 让特色小镇焕发“特”能量

  特色小镇如何突出“特”?《方案》给予了明确,要结合各自特点统筹产业、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将特色小镇建成集文化展示、旅游观光、产业集聚、生态保护、生活宜居等为一体的城镇生产生活综合体。将文化展示融入小镇规划建设和生活中,保持与自然生态相协调、与民族文化相适应的村镇风貌,以及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建筑群落,让小镇居民和创业者既能享受现代城市生活,又能留住绿水青山。

  《方案》还提出,每个小镇都应突出一个主题文化品牌,形成具有独特文化肌理和建筑风貌的小镇核心区,有条件的小镇应建设一个文化场馆、打造一个小镇公园。工、农、贸、新兴产业类小镇需按照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建设,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类小镇需按照国家AAA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设。发展清洁能源和循环利用体系,推广绿色建筑,将特色小镇所在地建成市级以上园林城镇。着力推进民生服务的智慧应用,打造智慧小镇。

  破解难点 防止“变相圈地” 已建小区禁列为特色小镇

  “如果特色小镇沦为新一轮‘一哄而上、千城一面、大包大揽’式的造城运动,缺乏产业引领,由此带来的类房地产、地方债的现象出现,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特色小镇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相关业内人士指出。

  为此,《方案》也特别提出,要选择一个具有地方特色和明显优势的产业作为主攻方向,防止将已建成的小区、园区列为特色小镇。严格控制特色小镇的房地产开发,防止“变相圈地”和以特色小镇建设为名变相实施房地产开发。

  各县区、开发区应积极探索特色小镇建设与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协同推进工作模式,集中整合各方资源,打造精品。

  激励措施 评估合格 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没有特色产业作支撑的小镇,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特色小镇。《方案》提出,每个特色小镇要重点发展一个主导产业及2~3个联动产业。不断完善产业上下游链条,提升产业链意识和智慧,加快形成具有行业竞争力的“单打冠军”。同时,注重特色小镇内闲置工业厂房、码头仓库等的改造利用,将其发展成为具有历史记忆、符合现代要求的众创空间或产业基地。

  此外,《方案》还特别明确了激励措施,列入市级特色小镇名单后,前期启动资金由县区、开发区财政自行筹措,培育期评估合格转入建设期后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用于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等的建设。

  名词解释

  特色小镇是指相对独立于城市中心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特征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记者 凌剑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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