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自治区政协委员建议建立广西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平台

2018-01-26 14:28:44 | 来源:南宁晚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如何破解租房信息不对等、不透明难题,自治区政协委员建议——建立广西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平台

  【广西要闻】【八桂大地】(内容页标题)自治区政协委员建议建立广西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平台 (首页标题)政协委员建议建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平台

  高楼林立的南宁有很大的房屋租赁需求  记者段柳健 摄

  住房是民生之要,“住有所居”才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让更多百姓实现安居梦,也成为参加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的委员们关注的热点之一。自治区政协委员建议,建立涵盖信息发布、网上签约、行业监管、市场监测的全区房屋租赁服务管理平台,为广大市民提供智慧化、个性化的一站式住房租赁服务。

  调查:房屋租赁信息不透明不对等

  胡晓是广西大学一名即将毕业的学生,已经找到实习单位,过几个月就可以入职了。她不是南宁本地人,在南宁没有住房,租房成为她首要解决的问题。

  “可是想找到合适的房子还真不容易。”胡晓告诉记者,起初她想通过网络找房子,于是浏览了几家大型的分类信息网站,也筛选出了一些房源,但具体询问才发现不少信息已经过期,并且留下的电话都是房屋中介的。胡晓希望直接找到房主,因为通过中介成交,还得付上半个月的租金作为中介费,这对尚没有收入来源的她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和想租房住的胡晓不同,南宁市民刘女士想将自家房屋出租,她将房屋信息分别放上了几家租房网站和房屋中介商。没想到才过了两天,刘女士的电话就快被打爆了,然而真正的寻租人却极少,来电话的基本全是房屋中介,有说想过来看房拍照的,还有问房子卖不卖,让她不堪其扰。

  记者了解到,由于供需信息不透明,无论是寻租方还是出租方,不少还是通过中介这种传统模式进行房屋租赁。而传统中介由于信息不对等、费用高、沟通不便捷等因素,一直诟病颇多。尽管现在很多租房线上平台普遍使用的模式是通过连接房东与租户,表面上看是减少了中介的环节,但其实中介问题并没有解决——大多数平台依旧充斥着中介冒充房东、提供假房源的现象。

  建议:建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平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如何让更多百姓实现安居梦?自治区政协委员武绍会认为,目前广西尚无城市建立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平台,也没有全区的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平台,这对推动稳定有序的全区房屋租赁市场极为不利,为此建立广西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就很有必要。

  武绍会委员建议,建立涵盖信息发布、网上签约、行业监管、市场监测的全区房屋租赁服务管理平台,并提供移动客户端服务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基于各市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构建全区统一的住房租赁服务管理平台,打造自治区、市、区、街、社区五级网格化监管和服务体系,为广大市民提供智慧化、个性化的住房租赁服务,提供即时、便捷、畅通的租赁信息获取途径,并实现信息采集、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上签约、备案登记、信用评价、租房备案证明、补贴发放的一站式服务。

  同时,还可以通过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健全租赁价格指导区间和核验机制。为住房保障提供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提供租金、房价的定价模型,保证政府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税务部门提供房产税的纳税退税的核验标准,借助平台自动估值和房地产评估师专业服务,准确把握房地产增值空间,避免纳税“一刀切”现象。(记者 韩沛 周志英 原文编辑/孙青莲)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