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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如何?税务总局派出专项督查组

2017-11-09 09:29:07 | 来源:新华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 题: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如何?税务总局派出专项督查组

  新华社记者 郁琼源

  税收优惠效应究竟如何?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派出6个专项督查组,聚焦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对广西、内蒙古、青海、广东等地税务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查实情——减税红利精准“落袋”

  督查组一到南宁,就立即赶往负责南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和营运管理的南宁轨道交通集团走访。

  “轨道交通建设成本高、周期长,资金需求大,营改增帮我们省下了一大笔成本,这对集团的促进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集团财务工作人员陈红梅介绍,营改增后设计、勘探、土建等都纳入了抵扣范围,集团前期建设取得的进项税额超过了3.98亿元,留抵税款达3.64亿元,今后几年都可以持续进行抵扣。

  广大小微企业是否也充分享受到了减税红利呢?

  “我们2017年度营业收入预计在1100万元左右,应纳税所得额预计在48万元左右,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这场‘及时雨’,让我们享受优惠政策不‘断档’,今年可以减免近7.2万元。”依耐克电子科技公司总经理罗明科说。

  简并税率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增值税改革的又一大举措。在呼和浩特,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小彦为督查组成员算了笔账,2017年7-8月份,公司销售农药税率降低,企业减税275万元,预计2017年减税上千万元,可提升企业营业利润1.55个百分点。

  问实效——外溢效应逐渐显现

  税收优惠在使企业拿到实实在在政策红包的同时,还对经济发展产生哪些深层次效应,同样是本次专项督查关注的重点。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让我下了创办这家公司的决心。”南宁市北进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毅介绍,该公司是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新创办的企业,他将原来个人手里的设备通过这家公司转租给施工企业,解决了临时经营的个人不能代开专用发票的问题。

  督查组看到,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拉长产业链、扶持创新创业等外溢效应日益显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通过专业化协作的方式,重新寻找产业链的定位,有效培育了税源。

  今年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了75%等,有效促进了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

  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大型电池、电源的高新技术企业,督查组向公司负责人孙经理了解相关情况。

  “像我们这样的企业生存发展全靠科技创新,2015年我们有11个研发项目、投入878万元研发费,2016年有17个项目、1777万元研发费。今年我们已经投入研发费用1900万元左右,按照新政策计算加计扣除超过1400万元。”孙经理说。

  看变化——助力民生持续改善

  此次税务总局派出的6个督查组都明显感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给民生带来的新变化。

  青海光伏发电和水电已经占全省电网装机总容量的92%。青海水利水电集团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督查组:“我们企业可以叠加享受多项所得税优惠政策,从2011年成立以来税收优惠累计超过3000万元。”

  据督查组了解,青海省国税局用大数据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绿色经济”实体实时监控和分析,今年前8个月,共为4744户“绿色产业”纳税人减免各类税款2.34亿元。青海省国税局局长胡效国表示,税务部门将继续用税收政策和纳税服务滋养“绿色经济”向好向上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督查组在走访中发现,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把更多资金向困难农户倾斜,农村金融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困难农户也从中受益。

  “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税收政策从2009年一直延续到了2019年,贷款单笔免税金额上限也从10万元提高到了100万元。”广西全州农村合作银行财务负责人唐娟芳介绍,银行发放的农户小额贷款余额每年都在增长,预计2017年全年将达到6.6亿元,大约可以减免增值税90万元、企业所得税50万元。

  从督查组了解的情况来看,广大企业对于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有着更高的期待,希望税务部门能在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辅导方面加大力度,在政策落实方面能够“再提速”“更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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