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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数字领域法规 明确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22-11-27 15:20:28

  1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广西在数字领域出台的首部法规。《条例》明确,广西将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信息通信枢纽和算力中心,加快推动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推动数字互联互通,服务“数字丝绸之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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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有关情况

  据介绍,2021年广西数字经济总量超8512亿元,占GDP(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约34.4%,数字经济企业达1.45万家,数字经济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数字经济引领增长态势逐渐形成,成为广西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作为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广西致力于发挥区位优势,推动数字互联互通,深化与东盟各国交流与合作常态化机制,打造面向东盟的“数字丝绸之路”开放合作高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云介绍,《条例》中写入了“协同发展”和“服务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等内容,明确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和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信息通信枢纽和算力中心等工作要求,既体现了中央对广西的三大定位要求及广西的地方特色,又强调合作共赢发展。

  在加强与东盟国家数字领域合作方面,《条例》强调,广西按照服务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要求,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信息通信枢纽和算力中心,加快推动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依法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数字技术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促进人才、技术、资本、数据等要素融通,支持开展数据跨境流动,推动数字互联互通,服务“数字丝绸之路”建设。

  据悉,《条例》共八章七十八条,包括总则、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市场、发展应用、数据安全、法律责任以及附则。《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文/图 蔡俊聪)

编辑:韦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