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百色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内容。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对百色推动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进程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城区绿化美化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具体举措。近年来,百色注重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实施城市生态绿化和景观提升工程,持续提升城市“绿色颜值”,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称号。截至2021年,该市主城区绿地面积达1991.6公顷,绿地率达35%,绿化覆盖率达40.44%。
为把城市建设成文明、幸福、美丽、宜居的美好家园,百色出台《条例》,依法对建绿、管绿、护绿工作进一步规范。《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5章共36条,明确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及实施要求、城市特色绿化的相关规定、实行永久保护绿地制度、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砍伐城市树木报请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形以及违反本条例规定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条例》进一步规范了百色绿化管理工作,推动城市绿化活动纳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作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将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完善配套制度、强化执法监管等措施,守护城市绿化成果,推动城市绿化可持续发展。”百色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向世泽说。(广西日报 记者凌聪 通讯员黄子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