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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各级法院推动新时代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广西日报  2021-08-18 09:54:25

  原标题:全区各级法院推动新时代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践行司法为民 提升审判质效

  1—7月,全区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83.73%,同比增长7.69个百分点;高效便捷化解金融纠纷,一审涉企业纠纷平均解决总耗时147天,比自治区要求少63天;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向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804.65万元,依法缓减免诉讼费3877.1万元……这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法院交出的成绩单。

  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从8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全区法院院长座谈会暨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推进会获悉,全区各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审判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1 聚焦主责主业 提升审判质效

  今年4月20日,玉林市中级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涉恶集团首要分子迟国君执行死刑。该案也是广西首例被判死刑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迟国君纠集多人,长期实施故意伤害、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情节严重;为控制卖淫人员而肆意殴打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后果严重,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社会危害性大,且曾因强奸罪被判刑,主观恶性深,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执法办案是法院的主责主业,是司法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服务人民的重要手段,是发挥司法在“树一方正气、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功能作用的主要途径。全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自觉履职担当,积极贡献司法力量,让公平正义“不停摆”。

  1—7月,全区法院共受理案件69.58万件,审执结43.6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6.81%和26.61%;全区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05.1件,同比增加37.8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上诉案件流转时长、刑民简易程序适用率、小额诉讼适用率等指标同比都呈现良好态势,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2 服务中心大局 强化使命担当

  6月,北海市中级法院举行了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将执行到位的8起案件共4769万余元执行款发放给债权人。其中,申请执行人谢某领到执行款700.7万余元,申请执行人某资产公司领到执行款4000万元。通过此次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执行法官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成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为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区各级法院深入开展走访企业活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效便捷化解金融纠纷,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全区法院商事纠纷当场立案率达98.40%。

  随着遥控器的升起,一架无人机升到半空……这是近日钦州市钦北区法院环境资源旅游巡回法庭的干警,在现场勘察地形的一个镜头。旅游巡回法庭到辖区大直镇某村林地进行现场勘察、调解,审理了一起涉及林地资源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还邀请了大直镇人大主席、司法所所长、国土规建环卫安监站的负责人和当地村委干部一起开展联合调解,把庭审现场搬到了当事人家门,进一步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全区法院通过联动开展“同饮一江水,共护漓江源”“同享一片林,共护一片海”等系列活动,建立漓江流域、北部湾海洋生态两个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建设,以严格有力的司法守护广西绿水青山和碧海蓝天。

  3 用情用心用力 维护群众利益

  7月,崇左市中级法院联合崇左市总工会举行“法院+工会职工维权行动”暨华美纸业公司职工债权发放仪式,270余名职工领取了拖欠6年之久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劳动债权641万元,有效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以法院工作实绩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效。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全区各级法院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做起,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屯,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深化一站式建设,健全完善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机制,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畅通线上线下立案渠道。全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占比49.08%,跨域立案2786件,多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1万件,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感、幸福感、安全感。

  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近日,兴业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多了一个新窗口——“烦心事”反映窗口,主要解决群众在办理具体事项过程中“不知怎么办”“不知哪里办”“办不了怎么办”等问题。

  窗口每天将群众反映的“烦心事”逐一登记,第一时间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反馈、协调解决。对于群众反映的“能马上办理”的事项,立即办理;对于“不能马上办理”的事项,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指导群众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对于群众反映的事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能范围内,指引群众到相应部门办理。在窗口开设当天,就现场处理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诉讼程序不了解的事项3件。(广西日报 记者 王春楠)

编辑:杨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