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桂林讯 (记者/王春楠 通讯员/蒋励)日前,桂林中院举行18家少年法庭统一授牌仪式。至此,桂林市已实现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据悉,桂林中院作为全国法院第二批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单位,近年来先后创新推行了圆桌法庭、庭前联合社会调查、庭审联合教育、犯罪记录封存、心理辅导、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和刑事和解等少年审判制度,将家事审判与少年审判相融合,构建了一整套惩教和维权相结合的专业化、规范化审判机制和维权机制,形成了少年审判品牌。
2014年至2020年,桂林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共审理刑事、民事案件1450件。全市两级法院审理涉少刑事案件952件,刑事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率、法庭教育率均达到100%。积极开展回访帮教,帮助近千名未成年犯重建心理,安心改造。全市未成年罪犯占全部罪犯比率从2014年的5.8%下降至2020年的3.9%。全市两级法院的涉少审判工作获得上级肯定,桂林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秀峰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和桂林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并涌现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区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