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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639个
广西日报  2021-01-29 09:31:52

  本报南宁讯 (记者/廖志荣)记者从自治区民宗委获悉,广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制度保障、发展巩固为抓手,推进常态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已有全国、自治区、各设区市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639个。

  以主线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近年来,我区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场所,全面开展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主题学习活动。在学校开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实施边境地区“国旗工程”,建立1513个国旗工程点(街),组织开展升国旗、唱国歌仪式。

  以制度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具体协调全区创建工作。出台17个文件,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法治保障。自治区民宗委、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四部门制定创建工作联合会商办法。自治区信访局出台关于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信访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指导意见,全区创建工作合力不断加强。

  以发展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三五”时期,我区大力发展医疗卫生和体育事业,推进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积极打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品牌,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开展兴边富民行动,边境8个县全部实现县城驻地通二级以上公路、乡乡通沥青(水泥)路、村村通公路,边境行政村通宽带率达100%。建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1.03万个,实现14个自治县(边境县)2077个行政村全覆盖。

编辑:唐颖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