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跨省区非法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海龙担任该案审判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崔智友出庭支持公益诉讼;该案为全国首例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法检“两长”同庭履职的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二审案件。
庭审现场 供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本案中,广东省佛山市泽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黄鸿昌、黄应顺不服一审民事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提出上诉。由于该案涉及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量大、毒性大、倾倒点多,对广西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弥补的重创,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在二审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黄海龙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引导双方对案件的事实以及本案争议焦点进行质证和辩论,对出庭的鉴定人进行询问,各方进行了最后陈述。
崔智友(右二)出席法庭履行职务 供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崔智友出庭发表意见,认为本案系多主体共同侵权,无论是危险废品的生产者、提供者,还是无资质的处置者、倾倒者,理应为侵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买单。他表示,广西检察机关充分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发展经济,但绝不意味着允许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
因案情重大复杂、涉及公共利益,该案择期宣判。
据悉,本案是一起非法跨省区倾倒废酸油渣引发的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系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和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案件。(文 雷靖文 编辑 唐颖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