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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不动产登记推行“先证后责”

广西日报2019-09-06 15:39:47

  本报防城港讯 李先生在防城港市购买的商品房,因开发商未完善增加容积率手续导致6年多未办得产权证书,得益于“先证后责”举措的实施,近日,他从防城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到盼望多年的不动产权证书。

  据悉,像李先生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是不动产登记难点、赌点,也是群众的“苦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活动以来,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认真研究并报市政府印发了《防城港市解决涉房涉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特别是对已竣工验收并备案到购房人名下的商品房,存在提高容积率和改变用途未完善手续的情形可实施“先证后责”,即不动产登记部门可先行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将存在问题告知自然资源局,由自然资源局督促开发商完善手续,把登记和追责分开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权益。

  目前,防城港市以“先证后责”方式为6个楼盘1000多户群众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黄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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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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