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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规范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

广西日报2019-02-19 09:26:32

  本报南宁讯 (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李欣松)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印发《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指导意见》,规范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效。

  《意见》明确,2018-2019年,在防城港、百色、崇左3个设区市13个县(市、区)对29.75万亩土地开展综合整治,实施建设64个子项目,总投资7.32亿元,计划建成高标准农田18.37万亩,新增耕地面积1.26万亩,耕地质量提高1-2个等别,达到所在县(市、区)中高等水平,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50公斤以上。

  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意见》提出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尽快成立市、县级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研究解决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及时分解县级绩效目标,层层落实工作职责任务;三是加强对子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四是实行信息报送制度;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项目区群众积极参与土地整治工程建设。

  记者获悉,根据建设计划,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新申报的32个耕地提质改造和农用地开发项目信息报备、上图入库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整体成效评估和整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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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骆秋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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