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冼敏):为解决土地粗放利用和浪费问题,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主要目标是要实现全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全区存量土地盘活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了解,广西要将全区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控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控制目标之内,确保实现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下降目标。到2022年,广西产业项目亩均投资强度和产出强度提高25%以上;广西近五年平均供地率保持在66%以上,力争盘活批而未供土地6万公顷,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闲置土地面积控制在2700公顷以下。
为达到上述主要目标,广西将加强规划引导和管控,严格土地批后实施,规范土地供应,强化供后开发利用监管,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完善处置政策措施。
其中,广西要落实“人地挂钩”政策要求,根据吸纳农业转移进城落户人口数量情况,差异化配置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用地质量和效率。广西还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用地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制度,对按规定应开展而未开展用地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或在用地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审查中认为应该核减用地规模而未核减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
广西将严格落实土地供应规定,加大已征收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力度,确保拟供应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严格落实土地供后开发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建设用地供应后,对交地、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动态巡查和监管。
据了解,广西对已按规定处置完毕的闲置土地,鼓励在经依法批准的前提下,可调整土地用途用于养老、流通、服务、旅游、文化创意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在相关产业政策允许期限内可继续以原用途和土地权利性质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