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南宁市物价局召开2018年“两会”期间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要求全市各涉及宾馆酒店在9月11日—15日期间,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公布的客房最高限价等相关政策执行,不得加收其他附加费用,全市各相关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城区物价局参会。
为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确保“两会”顺利举办,南宁市物价局提醒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规定,认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政府依法制定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禁止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往年物价部门还会对包车和餐饮的包间和开瓶费这样的费用,实行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今年只对宾馆客房设定了最高限价。”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解释说,虽然没有对这些服务进行最高限价,但是宾馆提供的包车费等收费,在9月11日—15日期间,必须按照其在8月21日的收取标准执行。
南宁市价格举报中心统计,去年9月份,总共接到涉及“两会”期间限价政策的咨询举报件共7件,其中2件为举报投诉件,其余为咨询件,接到举报后物价部门与相关酒店核实。经调解,涉及酒店已与消费者达成一致,问题得到解决。
会后,物价部门还会对各宾馆酒店执行限价政策的情况进行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今年“两会”期间,消费者如果遇到价格纠纷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举报。
哪些行为需要特别提防
●虚构原价,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
●虚假优惠折扣,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价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高于原价。
●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或者有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
●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记者 孟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