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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整 每人每月540元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2018-07-05 17:42:57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农娇帆):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7月3日消息,为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经崇左市四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调整崇左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3700元,新的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近年来崇左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过不同程度的调整。2016年9月1日起执行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30元/月/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200元/年。2017年9月1日起执行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430元/月提高到每人48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3200元/年提高到每人3360元/年。

  本次调整后,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除发文要求辖区各县(市、区)执行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外,还提出,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在崇左市确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同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县(市、区)相应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切实保障城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编辑: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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