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立法工作计划》),今年广西将着力加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对内对外开放、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具体到立法工作安排,2024年要完成的项目为8件、预备项目15件。
围绕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糖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六堡茶发展条例草案;预备制定西南岩溶国家公园条例、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围绕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扩大对内对外开放,预备制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条例、服务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条例、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条例。
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改善民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草案、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预备制定全民健身条例。
围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定地震预警管理办法;预备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围绕推动绿色发展,预备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条例,预备修订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围绕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打包”废止或者修改部分政府规章。
在着力提升立法质效上,《立法工作计划》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加强调查研究和专业论证,制度设计必须科学严谨,符合客观规律,反映本地实际,能够有效落地。要坚持民主立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扩大立法征求意见渠道,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坚持依法立法,全面准确把握宪法精神和上位法规定,确保立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南宁晚报 记者韩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