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闭幕。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主持闭幕会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表决批准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决定、桂林市禁止乱挖滥采砂石土矿产资源规定、桂林市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防城港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钦州市绩效管理条例、玉林市绩效管理条例、百色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贺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贺州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9、10、11、12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文/图 陆文心)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