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简称“自治区中医药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守正创新,聚焦高质量发展,构建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科研水平,打造特色人才队伍,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为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贡献中医药力量。
支持中医药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召开全区中医药大会,全面部署广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2021年7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正式施行;2022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印发《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全面推动广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中医药全面参与医疗体制改革,推动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全区中医类医院140所,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2.37万人,中医类医院床位数4.01万张。截至目前,广西共建设1421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11个精品中医馆、20个重点专科依托的基层工作站,95%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提供中医药服务,37所公立中医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48所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建立县域医共体,分级诊疗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全区中医壮瑶医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大大提升,形成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
中医药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优化
广西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出台《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广西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中医药医教协同发展12项举措。实施广西名中医培养工程、岐黄人才培养工程、中医药薪火人才培养工程“三大工程”,匠心打造中医药人才队伍,形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培养模式。全区拥有全国名中医4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76名、国家“青年岐黄学者”3名、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22名、广西名中医196名。建有各层级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09个,构建了涵盖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骨干网络。依托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等创新平台,开展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近千项,荣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70余项。
中医药产业发展凸显新潜力
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壮药质量标准》3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瑶药材质量标准》1卷。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遴选了“桂十味”道地药材及31种区域特色中药材品种。遴选建设了50家“中药材示范基地”、26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22家“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和19家“定制药园”,共计117家。通过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查清全区中药资源物种7506种,位居全国前列。罗汉果、八角、肉桂、鸡血藤、广豆根、穿心莲、猫豆等中草药材品种产量占全国80%以上,罗汉果产量占全球的80%、八角产量占全球的70%。全区共有中药民族药生产企业110多家,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区医药工业的65%以上。培育了梧州中恒制药、柳州医药、桂林三金药业、玉林制药等一批重点知名骨干企业。全区现有中医医疗机构制剂499种,其中,获得专利授权35个。
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国际交流开创新格局
自治区中医药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内涵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打造“十个一批”中医药文化品牌。累计遴选三批32家广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举办“中医中药中国行”系列活动、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和结对共建广西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品牌活动。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广西中医药大学入选第二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名单,成功举办7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和4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巴马论坛)。与广东、四川、江西三省签署中医药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合作,实现中医药资源优化配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加强与老挝、柬埔寨、菲律宾等国家药用植物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合作,推动建设老挝药用植物园。(数据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