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自然资源厅印发《高峰林场等9个国有林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和《广西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等6个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这些单元内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
根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高峰林场、南宁树木园、七坡林场、沙塘林场、钦廉林场、派阳山林场、拉浪林场、维都林场、东门林场9个国有林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根据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本次登记以各个国有林场管理范围界线为依据,各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南宁市、崇左市、柳州市等8个地级行政区的21个县(区)。
此外,根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广西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广西高峰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南宁老虎岭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广西七坡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广西金鸡山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广西派阳山自治区级森林公园6个森林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本次登记以各个森林公园审批范围界线为依据,以整合优化预案范围界线为参考,各森林公园各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南宁市、崇左市2个地级行政区的5个县(区)。(南宁晚报 记者黎兆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