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治区政协对口协商促三孩生育政策落实落细 “三点发力”让更多人愿意生养得好
“2021年广西常住人口总数503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48.7万人,这是1978年以来广西人口出生率首次低于1%,出生率创新低”;
“根据《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2版》,广西0—17岁孩子平均养育成本为369519元,按照广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万元计算,养育一个孩子的成本占据家庭可支配收入73.9%”;
“去年梧州0—3岁婴幼儿共有17万多人,而目前梧州托育机构仅有82家、托位数为7729个,供需比例很不协调”……
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为落实好国家人口均衡发展政策,缓解人口严峻形势,自治区政协近日围绕“做好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和生育政策配套衔接 推动三孩生育政策顺利实施”专题开展多次调研并举行对口协商会。广大政协委员和对口单位围绕三孩生育政策,从生育、养育、教育各个环节建言献策,共同推动优化生育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保持地方人口平稳增长,让更多广西家庭“愿意生、养得起、养得好”。
降成本——提升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2021年,自治区医保局出台了《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将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今年3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3个子女,明确了可以再生育的情形,在生育服务、生育支持措施、奖励与社会保障方面作出规定。
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我区三孩生育政策实施提供了根本遵循。然而,由于当今育龄家庭的生育观念变化、婚育平均年龄的推迟、养育成本的快速上升等各方面因素抑制了生育水平,对我区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造成一定障碍。
“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妇女多为高龄产妇,往往面临生育障碍,有些家庭便寻求辅助生殖技术助孕。”玉林市政协副主席邹志刚调研发现,在公立医院做辅助生殖单周期大概需花费3万—5万元,且不少患者往往需进行多个周期才能受孕成功,对相关家庭造成较大经济压力。他建议制定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相关技术医疗服务价格,适时将其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在自治区政协举行的对口协商会上,与会人员认为,需持续加大医疗投入,建议将优生优育检查、辅助生育项目、孕期检查、宫外孕治疗、无痛分娩、产后康复等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范围,根据孩次提升报销比例,减少家庭为生育三孩而产生高昂的医疗支出。同时,逐步探索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从国家层面将生育保险覆盖至所有用人单位,逐步将灵活就业群体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特别是家政服务人员、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直播带货主播等新业态、新领域就业人员,合理确定缴费基数和比例,争取覆盖所有生育主体,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提升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将产假天数与生育津贴天数相统一,保障产妇权益。
减开支——给予住房福利延长假期
“我们做过相关调查,在问到‘您认为生育三孩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什么’时,‘经济原因,如房贷车贷的压力’选项占比达到75.5%。数据显示,养育孩子的主要负担,住房费用占比达到57.51%,超过半数以上。”自治区政协委员、共青团广西区委统战与对外交流部部长杨志玲认为,在申请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时,应重点向生育三孩的家庭倾斜,并加大三孩因素在资格认定中的权重。对生育三孩的家庭给予购房优惠,可参考江苏、甘肃等省的做法,对于三孩家庭购买商品房时,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或者按每平方米200—400元的幅度给予优惠。有条件的市县可采取财政贴息的办法,按一定比例对三孩家庭的住房贷款进行贴息。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回应介绍,2015年以来,我区统筹把三孩家庭在内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并通过单位申请定向分配的方式向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公交等公共领域无房职工分配公租房。目前,全区正在实施保障的未成年人家庭约4.74万户,其中三孩家庭3999户,发放三孩家庭公租房租赁补贴276户。聚焦三孩家庭住房需求。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商品房市场对多孩家庭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将更多三孩家庭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并拟商有关部门制定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多向社会供应适合三孩家庭户型的产品。
“育儿假设置对家庭文化的改变,促使男性共担家庭职责、促进性别平等有着深远的影响。”与会人员认为,要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探索将产假转为带薪育儿假,鼓励并倡导用人单位为有家庭责任的男女职工提供弹性工作制,通过税收优惠、资质评定和品牌宣传等方式,鼓励用人单位创造家庭友好的工作环境。建立合理生育成本分担机制,降低企业承担的生育成本。
帮你带——建立普惠托与服务体系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不仅托育资源短缺,全区3—6岁学龄前教育资源也面临短缺困境,公办幼儿园入园难,民办幼儿园入园贵成为广大家庭面临的最突出问题。”自治区政协常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陈映红带队调研了解到,我区的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发展仍处在较低水平,缺乏“家门口”托管模式,加大了家庭养儿时间成本。
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乐永红建议,统筹各级各类资金,整合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等多种资源,加快普惠性公办托育机构(托育点)建设。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可提供校内午托服务,支持场地不足的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利用校外场地提供午托服务。广西社会主义学院专家高姣萍建议,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通过奖补资金、税费减免等发展“幼儿园延伸式”“企业创办式”“社区嵌入式”“乡村式”“个人家政式”等多种模式的托育服务体系。
对于委员和专家的意见建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回应,已将托育服务纳入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积极落实千人口托位数指标,截至去年底,全区千人口托位数达到1.8左右,约9万个托位。至目前,全区已备案托育机构256家,还有460多家正在积极申请备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婴幼专业建设,培养婴幼专业人才,支持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婴幼照护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将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把育婴员、保育师等托育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开展“八桂家政”等“八桂系列”劳务品牌技能提升行动,统筹培训资金,开展托育服务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广西日报 记者 王春楠 通讯员 潘柯君 实习生 冯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