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记者7月5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财政厅下达2021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0.97亿元,支持引导各市县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其中,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玉林市各获得奖励资金超过1亿元。
为健全完善自治区农业转移支付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增强市县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2016年开始我区实施农业转移支付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自治区财政已累计下达奖励资金超过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