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南宁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正在进行中。12月20日,南宁市“双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告,要求我市现有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于12月24日前主动向属地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提交剥离学科培训、终止办学或“营改非”申请,并向属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及《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教监管厅〔2021〕1号)、《自治区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101号)等文件要求,南宁市现有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需在2021年底前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逾期未选择非营利性法人登记的,办学许可证原发证机关将于2021年12月底依法依规终止其办学资格并统一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机构自行承担。
“营改非”工作是“双减”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校外培训市场、保障群众利益的有效举措之一。南宁市教育局提醒,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在可以新招生、开新班、新收费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以及学科类培训政府指导价正式公布前,广大家长暂不要为孩子报名、缴费,以维护自身权益。此前已报名、缴费的,积极配合培训机构以合法合规方式有序做好消课工作。同时,欢迎广大家长关注监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发现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违规新招生开新班新收费的培训机构,及时向南宁市教育局或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举报反映。(莫俊 陈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