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春发演奏独弦琴 摄影 唐颖倩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唐颖倩):8月19日,在防城港市行政会议中心五楼会议室里,独弦琴演奏者苏春发左手摇着摇杆,右手用竹片轻轻拨动琴弦,抒情温婉的独弦琴声缓缓淌出,舞台中央一群身穿京族服饰的京族姑娘,载歌载舞,为现场观众们带来了一场独具特色的京族文艺盛宴。伴着阵阵悠扬的琴声和动听的歌声,《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这里举行。
为加强京族文化保护,打造防城港市京族文化品牌,培育民族特色文化产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京族文艺表演 摄影 唐颖倩
《条例》共四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保护措施、法律责任、附则,规定了保护的原则与方针、工作机制、经费保障、表彰奖励等内容。
在政府及部门职责方面,首先,由防城港市、东兴市人民政府编制京族文化保护总体规划,并将京族文化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京族文化保护提供刚性保障。其次,由防城港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京族文化保护工作,编制京族文化保护名录,建立健全京族文化信息共享机制,管理京族文化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等工作。其他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在保护措施方面,《条例》规定了普查调查、保护名录、分类保护等基本保护方式,并就京族文化人才培养、文化建设、文化交流、节庆活动、项目申报与产业发展等重点保护内容作出相关规定,同时鼓励研究创作,提倡信息共享。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唐颖倩
在法律责任方面,《条例》主要针对侵占、破坏京族文化遗产相关资料、实物,伤害民族感情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设定处罚。
《条例》在细化上位法有关规定的同时,结合防城港市实际情况,将京族文化的经费保障与使用、公众参与和信息共享、京族文化人才培养、京族文化对外民间交流等内容纳入保护范围,充分体现了条例的特色,较好地回应了社会的关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的制定出台,对于保护和传承京族文化,发展特色民族文化品牌,提升防城港市旅游文化事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